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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4-02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汉中市纪委监委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南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曹建平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曹建平在任南郑区青树镇党委书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于2014年春节至2020年春节先后16次违规收受他人礼金10.6万元;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使用公务加油卡先后15次为其私家车加油,累计金额3737.44元。曹建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曹建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洋县房产管理局机关党支部副书记李志军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李志军在任洋县房产管理局机关党支部副书记期间,于2016年春节前至中秋节先后4次违规收受他人礼金1.5万元。李志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0月,李志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3.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董辉违规接受宴请、收受高档烟酒问题。董辉在任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期间,于2017年4月违规接受他人宴请、收受他人高档烟酒。2020年8月,董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引以为戒,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警示教育和日常管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优先处置,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防深查,坚持久久为功、扭住不放,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标本兼治,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汉中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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