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协同机制凝聚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监督合力
今年以来,鄄城县纪委监委将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专项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具体抓手,充分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和职能部门专业优势,探索实行协同机制凝聚监督合力,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落实。
提高站位、服务大局,主导监督协同。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出台《鄄城县黄河重大国家战略“1+9”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县纪委监委主导,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县委宣传部等9个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通报信息、交流工作,全面、准确掌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情况。
联动协作、齐抓共管,凝聚监督合力。坚持“一盘棋”思想,既聚焦监督重点,又突出各方优势,最大程度凝聚监督合力。在制度层面强化各监督主体的协调配合,建立线索移交、会商督办、成果共享制度。在数据层面强化各方信息互通共享,整合构建数据共享交换机制,盘活各部门信息数据库资源。在监督层面加强与各责任监督单位的联动协作,强化专责监督和专业监督的互补互促。
突出重点、兼顾各方,科学把握节奏。充分发挥协同机制资源优势,统筹安排部署,按照轻重缓急配套相应监督措施。聚焦黄河滩区迁建后续工作整改监督难点,结合县人大黄河滩区迁建后续工作专项视察和县政协“黄河滩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专题调研,及时发现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推进中的“中梗阻”问题;聚焦“问政菏泽”关于鄄城生态环保重点问题,联合大督察办公室,开展“四清”专项行动联合督导检查,督促各镇街自查自纠问题3014个。
整改纠偏、深化治理,提升监督质效。将问题整改作为监督的关键一环,统一建立台账,按照“双责任”要求,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督促各单位认真整改纠偏,形成长效。开展水污染治理专项监督,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双查处、双问责,政务警告处分4人,诫勉5人。对滩区迁建后续工作整改开展专项监督,针对26个问题采取了88项监督措施,督促全面整改到位。(菏泽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jdsc/202207/t20220706_116719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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