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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汤阴: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守护群众饮水安全

发布时间:2022-07-0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郑茜 孙鹏杰)近日,河南省汤阴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水源地现场,看到昔日乱堆的废品已被清理完毕,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地面干净整洁。

  今年5月,汤阴县检察院干警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存在废品收购站。收购站在未硬化的地面上露天堆放废品且无任何防护措施,威胁饮用水安全,损害公共利益。5月11日,该院对上述线索立案调查。

  为提升监督质效,汤阴县检察院采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座谈会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5月13日,该院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召开诉前磋商座谈会,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阐述了水源保护区存在废品收购站对饮用水安全造成的危害问题。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场表示,立即进行整改,在完成整改后将邀请检察机关共同验收。随后,相关行政机关联合镇政府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对该废品收购站予以取缔,同时督促清理了现场堆放的废品,并对水源地饮用水进行了水质检测,确保水质达标。

  相关行政机关就整改效果向汤阴县检察院进行了书面回复,表示将在全县开展水源保护区专项巡查工作。

  (原标题:水源保护区内的废品收购站被取缔了 河南汤阴: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守护群众饮水安全)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7/t20220705_5619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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