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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兴葫英才计划”助推人才强市建设

发布时间:2022-07-05 来源: 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 作者:佚名

  日前,葫芦岛市《深入实施“兴葫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兴葫英才计划”政策措施》)正式出台。这标志着葫芦岛市将通过打破思维观念局限、完善人才政策等措施,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将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强势,以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引领葫芦岛高质量发展。

  《“兴葫英才计划”政策措施》共有5个部分:实施“兴葫英才”计划,打造创新发展主力军,共包括4个人才和团队支持项目;加强平台建设,汇聚人才干事创业,共包括6个方面政策措施;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集聚振兴发展新动能,共包括3个方面政策措施;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共包括6个方面政策措施;优化服务保障,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生态,共包括3项服务保障措施。

  《“兴葫英才计划”政策措施》具有4个方面突出特点:突出重点项目,瞄准“高精尖缺”,以高素质、高水平、高技能人才和团队为重点,引领带动各领域、各行业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共设立4个项目,即面向“带土移植”团队,支持各类团队来葫芦岛开展技术攻关、转化科技成果和创办科技型企业。面向科技自立自强,区分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人才5个层次,支持人才开展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面向全市各行业、各领域优秀人才,支持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专家。针对制造强市建设,突出重点产业,依托重大项目、骨干企业,培养集聚技术创新高端人才、优秀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针对社会经济重点领域,培养集聚哲学社科、文艺体育、教育教学、医疗卫生、乡村振兴和金融领域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在支持团队方面,对在葫芦岛市开展技术攻关、破解“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团队,按业绩贡献给予团队最高100万元科研经费、20万元奖励;对在葫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团队,按业绩贡献给予团队最高40万元奖励;对柔性引进与企业开展短期合作的专家团队,按业绩贡献给予团队最高5万元奖励。在支持人才方面,对顶尖人才在给予1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进一步支持;杰出人才最高给予60万元科研经费、15万元奖励;领军人才最高给予40万元科研经费、12万元奖励;拔尖人才最高给予20万元科研经费、9万元奖励;青年人才给予6万元奖励。在建强平台方面,对新设立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对省备案的瞪羚、雏鹰企业及获得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奖、国家科技奖和省科技奖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作用发挥突出的各类产才融合平台、引才荐才平台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以会引才”“以才引才”的学术交流平台,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葫芦岛市还激活体制机制,注重各类主体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上的积极性,聚焦放权授权,持续扩大高校院所、企业、公立医院等在选人用人、编制使用,薪酬分配、岗位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确保放权充分,授权到位。聚焦强化企业承载创新人才主体地位,在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可不受学历、资历、岗位职数限制,经考核直接认定相应级别职称。围绕葫芦岛“4+7”产业布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和培育的高层次人才及新入选“兴葫英才计划”五个层次的人才,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注重各类人才对葫芦岛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贡献,真正实现以业绩论英雄。

  葫芦岛市还紧盯人才所需所盼,多方面采取措施,为人才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在优化创新生态方面,延长离岗创业人事关系保留期限,建立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不少于10年的使用权,让人才心无旁骛地创新创业。在优化服务保障方面,坚持本地人才和引进人才一视同仁,在项目资助、薪酬待遇、健康医疗、子女教育方面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切实留住人才,有效遏制人才流失。在优化社会氛围方面,落实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加强政治引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讲科学、爱人才、重创新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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