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建立“标红走绿”信访速处机制 畅通营商环境“高速路”
“反映的问题一周内就已经得到反馈并解决了,政府办事效率高,我们外来创业者也更有信心、更有干劲!”服务大厅前来办事的创业者小李说道。
1个工作日内分办、1天内确定处置方式并告知信访人、1个月内办结已成为丹江口市纪委监委办理涉营商环境信访件的常态,这也是该市纪委监委“标红走绿”工作成效的生动缩影。
近日,丹江口市纪委监委出台了《丹江口市纪检监察机关涉营商环境信访件“标红走绿”工作办法》,切实发挥监督职能,为涉及营商环境信访问题畅通绿色通道。
丹江口市纪检监察干部在三官殿办事处某农旅体验馆内走访了解相关问题线索
《办法》规定,分办转办涉营商环境信访件时,须在《交办单》上加盖“涉营商环境件速办”红色专用章,要求1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办分办,即“标红”;承办单位(部门)收到涉营商环境“标红”信访件后,当天即确定处置方式,涉及实名举报的收件时立即进行受理告知,原则上在1个月内办结,即“走绿”。在提高各环节处置效率的同时,市纪委监委对信访件办理质量及解决市场主体实际问题也进行了具体规范,为“标红”信访件受理、优先调查、及时反馈、督促整改提供了制度保障。
“我们全程跟踪了解办理进度,适时采取预警提醒、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及时办理处理到位。同时,定期对涉营商环境信访进行专项分析,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问题比较集中的地方或单位,制发‘三书一函’督促开展专项整治。”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道。
今年以来,丹江口市纪委监委通过“标红走绿”工作办法已处理涉营商环境信访件26件,其中,三个工作日内办结的14件,五个工作日内办结的12件。
“‘标红走绿’工作办法聚焦‘一件事一次办’,切实发挥纪委监委职能,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工作时间,同时整合相关部门资源,让市场主体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音!”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程文韬)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gzdt/jcdt/138123.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 悟延安精神 为人民服务24-11-28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