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内参 > 正文

张丽新: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

发布时间:2022-06-29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施甸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丽新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将监督效果摆在首位。

  张丽新严格把握申诉案件办案标准,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证据观念;认真审查申诉人的申诉状和原审卷宗,了解申诉人不服法院判决和裁定的原因,分析研判原审判决或裁定是否有错误、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

  张丽新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与法院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2021年以来,共办理支持起诉59件,帮助农民工讨薪50余万元,受理生效民事判决监督案件2件,审查后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6件,发现民事审判程序违法1件,移送犯罪线索2件,发现行政审判程序违法2件,对行政执法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件。

  结合“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张丽新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她始终坚持保护公益这一核心,认真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检察理念。

  为巩固执法办案效果,张丽新坚持在检察建议发出后进行跟进监督,查看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办案取得实效,公益得到保护,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格局。

  从事检察工作16年来,张丽新严谨务实,始终心系群众诉求,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努力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时间检验和群众评判的精品案。2021年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她被选树为先进典型。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bs/202206/t20220628_372492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