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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事漫谈】检察官,原来你是这样的“官”

发布时间:2022-06-29 来源: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官,是怎样的“官”?

  公诉席上,挥斥方遒,义正辞严,指控犯罪。

  案卷堆里,抽丝剥茧,明察秋毫,守护正义。

  不好意思,你太片面了。

  现实世界的检察官,是更多面的一种存在。

  

  

  

  检察官的日常有多超乎你的想象?

  

  

  前段时间,朋友家孩子考公选报职位,向我打问,检察官的日常是怎样的一种体验?

  

  身着检察蓝,检徽在胸膛。谈话询问,条分缕析,固定证据,出入警车,护卫“绿水青山”……神气吧!其实这只是检察官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背后的工作超乎你的想象!

  

  公益诉讼试点期间,参与办理某公益诉讼案件,为一个证言,和同事驱车几百公里,见到证人时已是晚上,为了及时固定证据,晚饭顾不得吃,立即开展谈话做笔录,直至送走证人,就着晚饭还要分析谈话内容,研究下一步的工作方案。

  

  某污染环境案,行政机关在检察建议督促下终于整改,部门同事去某山看整改现场,恰遇暴雨,山腰被困,泥泞满身,暴雨停歇,看完现场回来后,换身衣服继续撰写报告,孜孜,真倦。

  

  所以,你看到的神气都不过是表面光鲜,背后精力被掏空是多么日常……

  

  

  

  检察官的性格有多较真?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基层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不予再审,启动提抗程序,分院受理后分析原因,沟通法官,抽丝剥茧,开论证会,上检委会,确保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精准,程序无恙,接力监督,抗诉改判。

  

  某徇私枉法案件,关键证人心存顾虑,三缄其口,为取得其配合,检察官以买东西为名一次次前往证人所开超市,拉近与证人的心理距离,直至证人同意配合完成笔录。

  

  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被告人拒不供认犯罪事实,公诉检察官先后5次到案发现场实地查看,调阅了总时长近100小时的监控录像,硬是紧紧盯着电脑屏幕,一秒秒、一帧帧地看完,继而逐一找证人复核证词,梳理出完整的证据链,被告人最终低头认罪。

  

  检察官在巡回检察时发现,某在押人员折抵后的刑期计算错误。经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同时向法院沟通后,确定其刑期截止日期计算比实际刑期多算一天,依法向法院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

  

  新来的书记员问检察官,就一天,至于吗?

  

  至于。

  

  就算是一天的刑期,也关系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关系到法律的正确实施。

  

  对真相的追求,对细节的严苛,对程序的在意,是当上检察官以后染上的“职业病”。

  

  而且随着职业年限的拉长,这“职业病”会越来越严重,重到难以自拔。

  

  那么,检察官为什么要这么较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哲曾在他的书中这样说:“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成为了检察圈乃至法律圈里广为流传的句子。

  

  这句话之所以流行,正是因为他说出了很多检察人的心声,每个案件背后都涉及诸多争议和纠纷,我们做出每一个判断可能都关乎着一个人、一家人、甚至一群人的命运。

  

  较真,为得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较真,其实就是敬畏权利、敬畏法律,敬畏别人的人生。

  

  

  

  检察官的思维有多纠结?

  

  

  表面风轻云淡,内心纠结分裂。

  

  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抑或是行政诉讼,检察院都处于司法链条的后端,对公安刑事案件通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方式监督,对法院的裁判通过检察建议和抗诉等方式监督,因此,常常需要站在不同立场去分析。

  

  办理一个行政诉讼监督案件,需要站在申请人的角度去考虑他的诉请是否成立,需要站在行政机关的角度去考虑他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需要站在法官的角度去看判决理由能否成立,有时一、二审及再审的理由不一样,还得站在不同法官的角度去思考。而且有时你会发现,他们说的都好有道理啊。纠不纠结?

  

  某诈骗案,批捕前,检察官带新来的小姑娘去提讯,讯问完了,小姑娘问检察官,犯罪嫌疑人已经交代了他犯罪的事情,为啥还要听取他无罪的辩解。检察官说,办案既要收集证明调查对象涉嫌犯罪的证据,也要收集证明其没有犯罪的证据。分不分裂?

  

  对于检察官来说,不是不停转换立场的“分裂”,是对每种立场对应理由、逻辑的证成或证否。不是对结果本身的纠结,而是对每种结果所致效果的反复考量。

  

  因为,每个案件都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每一个案件都是对天理、国法、人情的考量。

  

  在法律的框架下,如何去实现法、理、情的最佳平衡?

  

  在来回“分裂”中成长,在反复纠结中扛下检察的担当,这是每个检察官办好案件的必经之路。

  

  

  

  检察官需要会的技能有多少?

  

  

  一入检察深似海,从此学习伴终生!

  

  刚办理行政案件时,申请监督的理由多是围绕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等等,奋战一天就可以办结好几件,两个字——简单。

  

  后来案件日益庞杂,拆迁安置、工伤认定……各类的棘手案,突然有种“一个不留神,不如当事人”的紧迫感。

  

  随之而来的是恶补各种知识,办完一个案件就像又读了一个学位那么有收获。

  

  你以为这样就完了,这只是专业技能的精进而已。

  

  除了专业,我们还需要会的更多。

  

  某同事为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自修心理咨询师课程;为了公益诉讼取证,某同事学会了无人机操作……

  

  正所谓,检察官既要能提得了人、出得了庭,还要谈得了话、做得了笔录,既要能接待得了上访人,还要写得出调研,讲得了办案故事,能沟通协调、释法说理……

  

  

  

  检察官的心胸有多无畏?

  

  

  法者,天下之公器,善执者无偏无私,勇执者刚正无畏。

  

  办理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申请人不服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检察官释法说理多次依然不服。申请人不接受诉请不能成立的理由,一连串不理性的言语和行为实在添堵。

  

  当然,这些在刑执检察官看来简直,不值一提。同事分享他的经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李某因徇私枉法被检察院立案,后移送法院判刑。但其一直不服,走完法定程序,认罪服刑,刑满释放即开始申诉,申诉驳回后,开始信访,每月到检察院打卡。一天同事下班回家,路上总是觉得脊背发凉,猛一回头,正是李某。报警后发现,李某不仅跟踪过他,早先还去过他媳妇单位……

  

  你说,这些平常日子里的小案子,谁能想到还会有这些事?法学院里可从来没教过啊。

  

  就问你害不害怕,退不退缩?

  

  我想每个检察官都会这样回答:当然也会害怕。但面对不法,我们绝不会退缩。

  

  舍得一身剐,才敢干政法。

  

  我们是法律监督者,头顶只有星空和法律,心中单凭良心和正义,我们,绝不向不法让步。

  

  

  

  检察官的追求有多值得?

  

  

  有人问我,你们如此付出,如此较真,如此修炼技能,如此“分裂”,到头来,还有可能被当事人不理解,甚至被控告……那你们追求的是什么?

  

  想起到民行工作头一年,第一个案件是一个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申请人家属因铁路事故死亡,诉请民事赔偿,不服法院判决申请监督,审查发现法院在计算赔偿金时适用赔偿标准错误,提请省院抗诉,获得改判。收到法院判决书那一天,申请人打来电话说,法院改了,谢谢您,检察官。就短短一句话,让我瞬间心潮澎湃。

  

  是的,检察官表面光鲜亮丽,背后辛苦非常。我们会因当事人的不理解神伤,会因当事人的不理性无奈。但也会因一句,我交代,我认罪认罚,我撤回监督申请,你们辛苦了,谢谢你,顿觉人间美好。

  

  每一个检察官可能都会有不同的职业追求,刑事检察官追求的可能更多是不枉不纵,公益诉讼检察官追求的更多的是守护美好生活,民事检察官追求的更多是纠正错判、定分止争,行政检察官追求的更多是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但他们共同的追求都是坚守公平,维护正义。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绝不是句空洞的口号,而是检察人毕生的使命。

  

  

  

  朋友曾好奇的问我三个问题。

  

  问:你们检察官的工作日常是什么?

  答:我的工作日常就是:办案子。办案子。办案子。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问:办案子是怎样一种感受?

  答:法律没有温度,但是办案人却是有温度的。办案不仅要准确适用法律,也要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力求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解决问题。

  

  问:你热爱这份职业吗?

  答:借用艾青的诗来表达吧!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份职业爱得深沉……

  

  愿天下无“贼”,天下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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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划: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处

文字:杨博(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编辑:段秀娇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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