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端治已病+溯源防未病!闵行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共同举办《社区矫正法》 实施二周年暨禁毒教育专题开放日活动
从个别化VR矫正教育到“标本兼治”打造闵行品牌,从毒品案件办理到推动新业态毒品犯罪溯源治理,一手后端治理医已病,一手前端溯源防未病,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激活多方共同履职的内生动力……这样的数字化场景正浓缩在眼前这场专题开放日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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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又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实施二周年,为切实推动社区矫正从无差别管理向精准管理转变,更好地凝聚打击涉毒犯罪的共识和合力,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理,6月23日,闵行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举行《社区矫正法》实施二周年暨禁毒教育专题开放日活动。
闵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春健,副检察长陈敏亚,副检察长李英,闵行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珺,副局长黄少波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出席开放日活动,市政协委员、市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及法治日报、上海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受邀参加。本次开放日活动由闵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敏亚主持。
“一轴四轮”
打造闵行社区矫正品牌
“检司双方围绕促进新时代检司协作互动,我们要作以下努力:深化协作配合,围绕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的联络对接、信息共享、工作保障等事项,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强化检察监督,将日常嵌入监督与动态巡回检察有机结合,帮助基层司法所加强与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监督效果;优化资源互补,完善检司联动机制,借助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优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精准普法,实现司法资源共享。”在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上,区司法局张珺局长表示,《社区矫正法》实施两年以来,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共同探索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闵行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闵行区检察院和闵行区司法局决定在闵行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
胡春健检察长介绍
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是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有机融合的创新探索,是一种常态化、规范化的“嵌入式”监督模式,将促使检、司两家全面有效、无缝对接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的工作水平。
闵行区检察院将探索打造“一轴四轮”个别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模式。“‘一轴’是以因人施策的个别化矫正方案和矫正小组的动态调整和实施为基础和核心,并行的‘四轮’是预警处突机制、VR应用信息化支撑机制、监督事项办案化实质性审查机制和听证机制。”通过该立体化监督模式促进闵行区个别化矫正工作落细落地,推动社区矫正由“大水漫灌”向更高质量的“精准滴灌”转变。
闵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敏亚、闵行区司法局副局长黄少波共同签署《关于在社区矫正中心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的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检察官办公室的职能、人员配置、检司协作配合方式。
签约仪式后,胡春健检察长与张珺局长为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后端治已病+溯源防未病
数字赋能激活一池春水
抓后端治已病,检司联动,做好社区矫正的“后半篇文章”;抓前端防未病,多方合力,激活溯源治理一池春水。揭牌仪式后,涉毒“个别化矫正+溯源治理”新闻发布会正式举行。
在后端社区矫正上,闵行区司法局联动检察机关,向科学管理要生产力。
发布会上,区司法局黄少波副局长介绍涉毒个别化矫正情况。“自2017年以来,闵行区司法局累计接受纳管涉毒类社区矫正对象60人次。从犯罪罪名上看,主要涉及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占比为86.7%;从矫正类别上看,缓刑占比40%,暂予监外执行占比38.3%,其余为管制和假释人员。”
针对涉毒类矫正对象的普遍性问题,闵行区司法局始终以“管得住、矫得好”为首要目标,分别在监管力度、部门协作、警示教育、技防手段、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等五个方面进行强化,积极推进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今年以来,检司双方还共同推动VR+教育场景应用,增强个别化矫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出台《关于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复工复产复市的工作办法》,助力社区矫正对象复工复产。发布会现场,闵行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对2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禁毒知识”主题的VR教育体验。
在前端溯源治理上,闵行区检察院促进多方合力,提升检察法治保障力。
发布会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英首先介绍了麻醉、精神药品滥用的危害,并指出2019年至今,闵行区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案件93件121人,其中涉麻精药品类毒品案件60件78人,占比64.5%,以“思诺思”“阿普唑仑”等国家管控精神药品为主。
利用跑腿方式贩毒,打个电话随叫随到。2021年8月至10月,被告人孙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明知酒石酸唑吡坦片(以下简称“思诺思”)系国家管控二类精神药品情况下,在某电商平台接受购毒人“代购思诺思”跑腿订单,虚构失眠病症从医院骗配该药品,先后多次加价数倍贩卖给他人用作毒品吸食。
副检察长李英从孙某某贩卖毒品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延伸介绍,详细阐释了闵行检察院C2C寄递新业态开展毒品犯罪溯源治理情况。“区检察院抓住典型案件溯源治理,联合公安分局第一时间走访该公司,了解公司的运作模式和对C2C跑腿业务的APP平台及‘跑腿’从业人员的管理措施,并提示该公司在订单审核、从业人员管理、安全监管信息机制等三方面存在的风险,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书》,提出了设置敏感词拦截违禁品下单、加强订单内容实质审核及运用大数据和监控技术手段核实从业人员身份信息等7项措施,并面向快递企业及行业监管部门进行公开宣告”。
经过对近期办理的一批利用寄递新业态C2C平台线上接单、线下交易、“代买-贩卖”同城配送和备货待贩的犯罪新模式案件进行研判,精准打击贩卖时间长、多次贩卖、形成利益链条的犯罪嫌疑人,集中公诉6件7人,均被区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不等刑罚。
闵行区检察院在会同区禁毒办、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公安分局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就进一步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加强同城递送新业态监管、落实寄递安全制度等进行商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推进防范网络平台成为违禁品交易场所,促进同城寄递新业态健康发展的多项措施,同时与区司法局共同开展禁毒宣传和司法服务,助推C2C寄递新业态的立体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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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管”向“都管”转变,从“被动”向“主动”转变,从数字赋能的“心动者”到数字化监督的“行动派”,闵行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坚持一系列既治已病又治未病的举措,以扎实高效的工作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以多元化履职手段为平安闵行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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