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警示案例 > 正文

一名荐股诈骗分子的自白

发布时间:2022-06-29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静安检察

“您好,我是证券公司客服XX,我们公司提供免费指导,指导老师都是经验丰富的股票操盘手,可以帮您提示买点卖点,踏准节奏……”
您是否接到过这样的免费荐股电话?听到对方的话您是否心动了呢?
也许和大多数人一样,您对此将信将疑,但转念一想,反正是免费的,试试看也不吃亏。殊不知,当您决定“试试看”的时候,也许就已经一脚踏入了犯罪分子设下的陷阱。“荐股群”究竟是让股民致富了,还是让诈骗分子赚得盆满钵满呢?今天,检察官带您一起拨开云雾见天日,从一份份讯问笔录中抽丝剥茧,还原荐股诈骗的真相。

  荐股诈骗分子的自白

  我叫李亮,高中毕业后一直在社会上瞎混,也没挣啥大钱。过年了,在村里遇到发小刘冬,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小子西装革履,俨然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我问起他“生财之道”,他倒也不藏着掖着,竹筒里倒豆子般讲起了这些年的经历。

  

  原来,刘冬一直跟着一个“老板”干,这些年把套路学了个七七八八,也算“出师”了,这次回来,他想找个人合伙一起干。天赐良机,舍我其谁!我和他说,兄弟齐心,其利断金,我们一起发家致富。

  

  事不宜迟,我们年后就到市里注册了一家公司,又租下了一间办公室。公司名字是随便取的,反正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做什么业务并不重要。

  

  接下来,我们就马不停蹄地招兵买马,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说是招聘业务员,其实门槛基本没有,学历、专业都不重要,只要能说会道,百万年薪都不是梦,想想就很有吸引力。

  

  或许你会问,你们公司到底干啥业务?这个嘛,就看你怎么理解了。按刘冬的说法,我们的工作主要就是“拉人头”。刘冬买来客户信息,姓名、电话、证券开户公司等,每天上班第一件事,我们就给员工开晨会,把名单发给业务员,布置好当天的拉群“小目标”就可以了。我们的上家会提前建好微信群,并且给微信群取个霸气的名字,什么“擒牛”“黑马”,怎么牛气怎么来,毕竟哪个炒股的不想成为民间“巴菲特”呢?

  

  建好群,上家假扮的“专家”“大师”“粉丝”“客服”和他们业务员的小号也已经偷偷潜伏在里面了,接下来,能不能让客户动心加微信进群,就看业务员的本事了,而这也是业务员提成的重要指标。

  

  或许你又会问,陌生微信、电话会有人信吗?作为“专业人士”,我们早就考虑好了:

  01

  学会先声夺人

  在业务培训之初,我们便教业务员自称证券公司客服,一听就很专业,是不是?

  02

  掌握聊天话术

  刘冬从前老板处拷贝的“话术本”是每个业务员的必备宝典,照着做就行。

  03

  免费邀请入群

  邀请客户进入股票交流群,群里还有“专家”“大师”免费指导,投资随意,很心动吧?

  04

  托儿潜伏引诱

  只要进群,潜伏在群里的“托儿”会让你对“专家”“大师”的能力深信不疑。

  05

  果断除去异己

  个别“火眼金睛”的客户若混进来,立即将其踢出群内;当群内的客户达到一定人数时,上家也会要求我们的业务员退群,防止被“偷师”。

  

其实我一点都不稀罕从他们那儿学,刘冬早就告诉我上家下一步会怎么干了,他们会在群内进一步开始他们的表演:
一是认可附和。所谓的“专家”“大师”发表指导意见,群里的“粉丝”会第一时间发言,认同并踊跃跟投。
二是分享收益。安排“粉丝”在群里分享各自的收益情况、向大师请教后续操作,引诱被害人跟投。
三是引诱投资。等到客户对“专家”“大师”产生信任后,再让客户下载某APP充值投资。
四是逃之夭夭。用小利诱骗客户投资充值大额资金,后上家立马关闭APP,随即人间蒸发。
其实,像上家这样做,风险还是挺大的,万一有被害人举报,很快就暴露了,还是我们这个“拉人头”靠谱些,我们又不直接骗客户的钱,可以随时“甩锅”,或者直接把客户的微信删除。我们的提成不少,光拉一个人进群,上家就分给我们每人150-180元,这种“拉人头”买卖不是很好吗?“金蝉脱壳”我们最在行了。
当然,开公司也有风险,有时风声紧了,我们就得全体“放假”,甚至整个月都不敢开张,平时公司的微信号、手机号有时也被投诉,账号一异常,我们又得去搞一批新号,也很烦人。
还有,刘冬虽然和我说,我们是“下家”,没啥大事,但我在多个平台看到好多像我们一样的都被判刑了,其实我每天都提心吊胆的,不过银行账户里不断增长的数字还是让我舍不得收手。
只是,我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我们被一窝端了,都被判刑了。这下,我们不仅要退出所有违法所得、缴纳罚金,而且要在监狱中度过漫漫长夜,还可能影响家人等,我悔不当初!然而,天下没有后悔药,人生不可能重来!

  案情介绍

2019年上半年,刘冬、李亮等人分别开设A、B公司,后招募员工假冒证券公司人员,利用非法购入的客户信息“撒网式”拨打电话,以虚假“析股荐股信息”为诱饵,诱骗客户加入所谓“荐股群”。一旦入群人数达到既定目标,刘冬等人即将该“荐股群”交付上家,由上家在群内进一步以“虚拟币投资”等为饵诱使客户下载指定APP并充值投资,后采用关闭取现通道、关闭APP平台等手法非法占有客户钱款。期间,刘冬等人以拉入群内的客户人数为“业绩”从中提成牟利。
至案发,A公司涉案人员拨打诈骗电话18万余人次,B公司涉案人员拨打诈骗电话8万余人次,他们陆续将逾万名客户拉入所谓“荐股群”,从中获取违法所得1万余元至60余万元不等。
经静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刘冬、李亮等17人被静安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荐股诈骗中,其实有“套路”可循:

  

  一、前端撒网,后端捕鱼

相对后续直接实施电信诈骗的“捕鱼”人员,前端“撒网”人员犯罪行为隐蔽。被害人察觉受骗后,这些犯罪人员往往以“仅推荐入群”“风险自担”等作为借口搪塞被害人。

  

  二、目标精准,手段隐蔽

事先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精准下钩”,以“投资理财”为幌,且不追求“短平快”,在群聊中设“托”营造氛围,更容易攻破群众戒备心理。

  

  三、手法老到,架构严密

涉案公司往往呈“负责层”“管理层”“员工层”等多级架构,分别负责“后端对接”“资源发放”“话术培训”“业绩统筹”等职责,“专业化”模式作案成功率更高。

  

  一要警惕非官方荐股投资信息,做到“不轻信”。

  

  二要鉴别非正规投资交易软件,做到“不下载”。

  

  三要慎购可疑的新型投资产品,做到“不转账”。

同时,检察官也提醒心存侥幸分子:不管是前端撒网,还是后端捕鱼,自欺欺人要不得,只要合谋或有共同犯罪的合意,同样构成诈骗罪。

  (文中案例涉及人物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jTuVi9WxwWw06ubh2oZHBQ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