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养老诈骗·动态】督促场地提供方签署责任书 让坑老骗老“会销”无处可去
刹住坑老骗老“会销”歪风,彻底整治坑老骗老的“会销”行为,需要发动社会公众共同努力、共同监督,规定场地提供方的报告义务是提升监督力的良好开端。
近期,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受理的相关养老诈骗案件分析研判,发现相关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发生背后,行骗人普遍借助宾馆会场掩人耳目会销产品,相关公共场所管理者为了挣取租金,未依法履行公共场所管理者资质审核义务,从而使得不法分子流窜各处开展会销活动进行虚假宣传,侵犯老年消费群体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近年来向老年人销售保健品的“会议营销”骗局成为社会问题,因为无法找到“会销”团伙的真实地址,子女发现父母受骗上当后难以维权。而“会销”团伙换个酒店又可以继续招摇撞骗,难以现形。由此可见“会销”的核心就是会场,一个高端的会场是“会销”团伙骗局的重要部分。
为了督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完善监管,加强溯源治理,进一步遏制区域内类似养老诈骗会销模式发展趋势,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全面铺开区域内公共场所管理者责任书签订工作,让公共场所管理者明确知悉管理者主体义务,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即公共场所管理者要详细核验租用方资质,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资质,特别是针对会议营销现场,发现老年病弱群体聚集、对非药品相关产品宣传治疗作用、无证无照经营等涉嫌违法违规迹象,必须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上报,在签订承诺书以后,若公共场所管理者方面再次出现放任违法会销行为的,则会受到相应处罚。
今后,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继续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推动养老诈骗行动的开展,持续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加强溯源治理,同时针对养老诈骗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 | 伊犁检察、伊宁检察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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