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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助力岩画保护 让文物“活”起来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岩画作为一种世界性文化现象和文明标志,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同时它也被称为“北方民族的历史画卷”,可岩画保护一直是一个难题。这些凿刻在岩石上的图案,承载着远古人类的神秘信息,但由于风化、人为破坏等原因,岩画也许会变成人类永久的记忆。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阿拉善南部地区岩画存在被破坏、挖掘、撬盗、拓印、狩猎、取土等违法违规行为,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及时立案并展开调查,查明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岩画保护不够重视,岩画保护区未设置如无线网络监控、保护标志牌、提示牌、网围栏、保护界桩等保护措施,人、畜均可随意攀爬接触,存在被破坏、挖掘、撬盗、拓印、狩猎、取土等隐患。

  

  

  

   该院组织监管部门召开公益诉讼磋商会,进一步确认上述问题后,依法向监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岩画监管保护工作职责,加大对岩画保护基础设施、设备和经费保障的投入,积极开展岩画保护相关研究确认、保护规划、项目申报、文物执法等工作,并要加强与宁夏中卫市岩画保护跨区院协作,建立岩画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等。

  

  

  

   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成立了岩画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岩画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研究保护措施明确保护职责,与中卫市文物保护部门召开岩画保护座谈会。同时,对辖区内岩画进行了认真普查,新发现岩画100余幅,单体画面500余幅。在对岩画进行编号、登记、拍照和测量的基础上建立了岩画数据库,补充完善了岩画“四有”档案。在岩画重点保护区域设立了岩画保护和岩画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牌21个,实施了精品岩画围封保护30余米,购置无人机1台开展定期巡查,在原有8名驼峰文物保护队义务监督员的基础上,又新聘任了2名,进一步增强了岩画巡查保护力度。

  

  

  

  针对监管部门落实整改情况,阿拉善盟检察分院近日协同盟级和开发区两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对整改现场进行了实地核查,确认了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岩画监管保护的一系列整改成效,并对下一步的整改重点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强调。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205/t20220516_36627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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