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救援“生命通道”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无小事
事事关民生
老百姓“脚底下”“舌尖上”的问题
都是影响人民群众
安全、利益和感受
的民生大事
检察机关
如何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
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不少道路上都设置了限高架。然而,却有部分限高架高度设置不合理,影响应急救援车辆通行。
在楚雄州武定县,检察机关发现,位于县城北门坡西向路口处设置有2.4米高度开合型固定式限高架,在限高架南侧方向虽留有可打开限高架的活动机构,但无管理人员进行值守,一旦发生突发情况,救援车将难以及时到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行驶类型为各种机动车的机动车道,最小净高为4.5米,行驶类型为小客车的机动车道,最小净高为3.5米,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防护设施也不能侵入道路建筑界限。此外,武定县配置的救护车高度在2.5米以上,消防车高度为3米以上,过低的限高架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阻碍医疗、消防救援等应急特种车辆行驶。同时,固定式限高架可能侵入与限高架发生碰撞的车辆驾驶室,扩大造成损失,存在交通事故隐患,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此,武定县检察院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进行了宣告送达,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限高杆进行拆除,并进行专项排查。同时,优化完善禁令标志,加快设置电子抓拍、不停车检测、视频监控等技术监控设施,提升精准监管与服务水平。
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在去年年底前对检察建议提出的要求进行了整改。目前城市智慧交通工程已在北门坡四个路口设置摄像头8个,路口监控技术全覆盖,该路口路面交通交通标线已施划完毕。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cx/202204/t20220407_36166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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