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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见”的公平正义,检察官带你直击公开听证现场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天,我要郑重对妻子说一句对不起,我知道自己错了,希望你能原谅我。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5月11日上午,一场因家庭暴力引发的案件在景洪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引起当地群众的广泛关注。此次公开听证通过手机直播的方式,让人民群众直击公开听证现场、以案释法。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14日0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喝醉后在家中与妻子陈某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后李某对陈某进行殴打,致陈某受伤,陈某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件争议焦点

  

  经审查,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作何种处理存在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将被害人殴打至轻伤,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构成故意伤害罪,建议对李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第二种意见认为:归案后,李某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向检察官反映案发后李某能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日常生活中对被害人的态度有所转变。经检察官走访了解,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现育有三子,结婚多年,夫妻之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双方仍想维系这段婚姻,共同抚育三个未成年子女。为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公开听证

  

  

  

  李某这种殴打妻子的行为,是广大妇女同胞所不能容忍的。

  

  今天的听证会上,我们看到了李某从案发到现在的变化,我们应该给他一次机会,也给这个家庭一次机会。

  

  三个未成年孩子离不开父母的共同抚育,建议检察机关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检察官就该案的事实、法律适用、认罪认罚进行全面介绍,参会听证员对案件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针对案件争议焦点景洪市检察院将根据听证会评议意见,提交检委会进行讨论后,对该案件作出最后处理决定。

  

  对家庭暴力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促进矛盾化解的一剂良药,景洪市检察院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办案过程,切实提高办案透明度,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bn/202205/t20220517_36638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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