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选结果通报,仁寿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先后荣获省级“文明接待室”和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等荣誉。
1、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仁寿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控申部门配备员额检察官1名,助理检察官4名,专职法警1名。近年来,该院控申干警累计共12人次被评为市、县级先进个人和优秀党员,1人次获立三等功。
2、做好“窗口”,搭好“桥梁”
充分发挥控申工作的“窗口”和“桥梁”作用,诚信接访,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近年来,共依托控告申诉部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展各类法治宣传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约15余万人,累计受理来信来访367件460人次,均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其中,院领导共带头接待来访94件次,批办信访案件 60件次。
3、依法办信,化解矛盾
依法办信,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3件55人,发放救助金64.4万元。其中,救助未成年人14人,发放救助金21.3万元;救助残疾人11人,发放救助金14.5万元。
4、权利保障,律师参与
注重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推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近年来,共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瑕疵案件6件,依法纠正6件,同时,主动邀请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21件,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5、公开审查,息诉罢访
坚持公开审查,确保息诉罢访。加大案件公开审查力度,对所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全部实行立案复查和公开审查,并积极邀请律师参与化解,做好申诉人的息诉罢访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确保矛盾不上交。近年来,共对11件控告申诉信访案件举行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仁寿县检察院将以此次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文明窗口”建设,持续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努力以高质量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sc.jcy.gov.cn//xwdt/jcjc/202203/t20220304_35716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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