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得荣:制发检察建议促安全监管
“检察机关能动履职,通过‘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推动我县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得到及时整治。”近日,在四川省得荣县第五次市域社会治理工作联席会上,该县政法委书记多则对检察机关推动农用车整治的做法表示肯定。
今年4月,得荣县检察院起诉的一起交通肇事案宣判。该案被告人无证驾驶农用车并违规载人,车辆翻车致两人死亡。办理此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当地普遍存在对农用车驾驶管理不严的情况,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案子虽办完了,但工作不能停,群众身边的安全威胁因素还没排除,社会治理难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得荣县检察院检察长向巴根戈对记者说。
该院迅速安排专题调研,并到事故多发路段实地查看,发现农用车在当地使用较为普遍,但多数农用车驾驶员并未经过严格的驾驶技术培训,而且不少农用车未购置交强险,车辆未按时进行安全检测、检查和维护保养。因得荣县地处横断山脉川滇藏三省(区)结合部大香格里拉旅游环线中部,属高山峡谷区,山峰相对高差达3609米,该县的多数乡村道路依山傍水修建,弯多、路窄、坡陡,未经培训的农牧民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农用车,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得荣县检察院就相关情况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等部门深入沟通。经认真研究后,4月中旬,该院就农用车监管漏洞问题向上述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措施加强农用车监管,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检察建议,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动车专项整治,重点对未上户、未挂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查处,加强驾驶人员技能考试培训。与此同时,该院积极开展法治宣讲,联合交警部门、乡镇干部、村两委和机动车文明劝导员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题普法活动,覆盖该县4镇6乡100个行政村,提高群众使用农用车的交通安全意识。
原文链接:http://www.sc.jcy.gov.cn//xwdt/jcjc/202206/t20220614_37012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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