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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检察官的五一节自白:愿所有农民工兄弟姐妹劳有其得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参与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这些年中,最让林路欣慰的是,随着党中央、国务院的持续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长期积极配合行动,让恶意欠薪的情况大幅减少。而同样让她痛心的是,时至今日仍有农民工在为取得自己的劳动报酬在迷惘和踟蹰中奔走,讨薪之路漫长而艰苦。

  这样的现状给了林路一种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一代农民工正在老去。他们为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所做出的历史贡献不容忽视;新一代劳动者正在成长,更加优质合理的劳动环境、更加细致完善的劳动保障、更加切身可感的公平正义,成为一种对未来的共识和期待。

  当她握住那双布满劳动艰辛与功勋的手,粗造的温度让作为一名检察官的林路心中感到一阵悸动,一种决心油然而生——劳有其得,累有所获,不过是劳动人民最朴素纯粹的价值期待。而回应这些期待,既是属于我的使命,也是我的荣光。

  

  人物小档

  林路,四川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2007年考入四川省检察院,先后在公诉一处和第一检察部工作,被评为“四川省优秀公诉人”,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三次。

  农民工的工资,怎么能拖欠?

  “他们都是家里的顶梁柱。”第一次同农民工打交道,林路就感动于他们的勤劳和朴实。他们背井离乡,为家庭糊口、孩子上学、老人看病而辗转在各个工地上……生活的重担压在这群被岁月与辛劳侵蚀的中年人身上,这样一群人的工资,怎么能拖欠呢?这让林路感到无比愤怒!

  然而实际情况是,作为整个链条上最弱势的一环,农民工工资遭到拖欠,却依然时有发生。在打击恶意欠薪,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诉了多位欠薪者之后,林路也渐渐摸清了工作的方向与关键。

  “对于某些人来说,支付农民工工资这件事,往往放在整个工程项目优先级较低的一件事。”林路向记者坦言,尽管国家有明文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专款专户,但仍有诸如建设项目负责人等通过虚构花名册、控制工资卡等方式,划转属于农民工工资的部分资金,用作扩展和承揽更多项目。在他们看来,这样可以迅速带来更大的利益,而相较之下,支付农民工工资则没那么迫切,能拖则拖。

  而另一方面,不少工程的负责人们对于自己所作所为也没有太清晰的法治认识。多数人觉得,要是被查到了补发就是,有的也不过是罚款或停业整改了事,有的即使遭到起诉,也能通过转移、隐瞒财产等方式躲避。

  2021年伊始,省检察院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零欠薪”专项行动,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办理此类案件,履行法律监督、社会治理等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这一年,林路作为专项行动组成员深入到省内部分市州,在建设工地上充满着汗水与灰尘味道的空气中,与农民工面对面地进行了交流。

  这些经历和认识让林路意识到,对于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大的欠薪案件,必须通过刑事司法予以严惩和威慑。而四川省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抗诉案,则在发生不久之后的攀枝花市。

  我们能为此做些什么?

  拖欠60余名农民工工资27万,最长的时间跨度达3年之久。却因为行政机关出具的文书遗漏“支付”二字,致使其中一笔拖欠工资事实未被法院认定为犯罪。对于这一结果,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量刑畸轻,恶意欠薪者虽被定罪,但是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打击,遂果断提出抗诉。

  2021年11月,攀枝花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刑事抗诉案件,获得二审法院支持并改判。一审判决认为,行政机关责令支付文书上遗漏“支付”二字,缺乏构成犯罪的前置程序,因而认定相关欠薪行为不构成犯罪。而事实上,检察机关在自行补充侦查中发现,行政机关最初留置送达的文书中其实并未遗漏“支付”二字,而仅在移交公安机关证据材料中遗漏。“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这一构罪前置行为自始存在,并得到了新证据的充分证实。

  2022年1月6日,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为什么检察机关坚持要抗诉?在林路看来,“抗”的意义不仅在于检察机关作为“犯罪的追诉者”这一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所在,并且还在于通过这样案件的出现,能够让工程建设的负责人们清晰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避免侥幸心态,增强农民工兄弟们依法维权的信心。

  “检察机关是最后一道防线”。站在更加全局的视角上去看待农民工欠薪问题,在前置预防阶段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配合显得尤为重要。欠薪的个案,在检察官的眼中逐年积累成治理上的共性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则又让社会凝聚起解决这些问题的共识。

  在这件事情上,林路觉得检察官应该走出去,进行更多点对点、面对面的交流。唯有眼见为实,才能感同身受。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既立足现实,亦展望未来。

  采访临近结束时,林路突然想起了一件往事。那是多年前一个临近春节的冬日,一位白发丛生的大爷向林路问路。他说,快过年了,自己做工的工资老板还没发,今天再去和老板商量商量,总不能空手回家过年吧。

  林路为他指了要去的路,但却没能在维权的路上再做些什么。“当时我也许能再帮他点什么。”多年以来,那个颤颤巍巍的背影时常让她有种如鲠在喉的遗憾,而逐渐让她释怀的,是她作为一名直接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的检察官,能有更多机会为这些劳动者“再做些什么”。

  临近五一国际劳动节,记者问林路,有什么想送给农民工群体的话。林路想了想,说到:“签订好合同,保护好自己,将法律作为坚强的后盾!”

  这是一位人民检察官最深情的关怀,和她不灭的热忱。


原文链接:http://www.sc.jcy.gov.cn//jcfc/202205/t20220505_36499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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