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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2022,检察工作这样干!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对2022年检察工作作出部署。会议透露出哪些重要信息?新的一年,检察工作重点是什么?会有哪些新举措?一起来看这组报道↓

  

  用心用情办好“小案”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

  

  最高检将研究制定关于办理轻伤害案件指导意见

  “司法案件大多发生在群众身边,用心用情办好,才能守住民心。”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强调,要用心用情办好“小案”,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体现在检察履职办案各环节,综合考虑法、理、情,切实办好每一具体案件,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

  会议指出,轻伤害案件常见多发,是典型“小案”。最高检将研究制定关于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各地检察机关对此类案件要综合考虑起因、背景、犯罪手段、后果、当事人之间关系等多种因素,准确判断社会危害性,用好认罪认罚从宽、检调对接等制度机制,用心用情依法办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涉疫案件时有发生,多为受关注的“小案”。要在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办好个案的同时,第一时间将典型案例用作警示,宣传、引领依法防控。

  

  制发七号检察建议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强调,要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会议指出,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要切实做到“从政治上看”,最大限度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做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落实中,离不开全社会认可和支持,离不开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一体协同落实。要特别注重监督办案中的沟通协调:充分把握案情、充分解读政策、充分用好法律,更好凝聚共识。

  会议强调,要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促进实现更好办案质效。全面推开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确保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认真落实关于量刑建议工作的有关指导意见,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既要准确提出主刑建议,也要注重提出附加刑建议。对涉黑恶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要重视并依法提出没收财产或罚金刑建议,决不容忍因犯罪得利。

  会议指出,要重视诉源治理,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2018年以来,最高检针对校园性侵、公告送达、金融监管、窨井管理、虚假诉讼、网络整治、寄递安全问题,先后发出一号至七号检察建议。各级检察机关在会同本地相关部门抓好落实的同时,都应努力运用好检察综治类建议、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定期向社会发布业务数据、典型案例等,有效预警社会、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促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落实、深化、提升。

  

  做好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让改革走向成熟

  

  最高检将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各地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依法可适用合规监管整改的都要用,为推动立法打好基础。高检院要抓紧开展立法建议研究工作。”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强调,要把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做得更实,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指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今年3月第二批试点结束,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总结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做做实企业合规,重在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国家层面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及其管理委员会、专业人员库已陆续建立。各地要积极主动商请相关部门抓紧推进,做好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

  会议强调,要明确“规”,做到“真合身”“真管用”。企业不同、涉案罪名不同,合规计划的要求也往往不同。高检院要针对大、中、小微各类企业,尽快拿出一批合规管理规则范本和企业合规整改典型案例,加强示范、规范、指引。要着力监督“整改”,督促第三方组织、人员做到“真监督”“真评估”,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检察机关要严把第三方机制启动、第三方组织人员选任,以及合规计划制定、执行、结论审查关,坚决防止以“纸面合规”逃避刑事追责。从一开始就要让这项制度“合规”、稳健,走向成熟、走向法治。

  

  最高检: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促进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

  

  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服务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强调,要以持续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为牵引,既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又结合办案分析风险点、薄弱点,及时向党委报告、提醒监管部门,促进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

  资本市场在金融安全运行中“牵一发而动全身”。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快健全与证监部门、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办案会商等工作机制,建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加大惩防证券违法犯罪力度,保障资本市场安全。要从严惩治各类非法集资犯罪、涉金融信贷领域犯罪,助力妥善化解金融风险。要加大反洗钱力度,办理上游犯罪案件必须同步审查是否涉嫌并追诉了洗钱犯罪,做到应追诉、尽追诉。对涉税案件,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既要依法惩治逃税骗税犯罪,也要注重分析税收监管活动漏洞和薄弱环节,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支持、促进严格执法、完善监管。

  会议指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严重危害网络安全和经济秩序。各级检察机关要会同各政法机关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坚持上下游犯罪全链条打击、境内外犯罪一体化治理,依法彻查、追缴涉诈资金,坚决铲除黑灰产业滋生土壤。

  

  最高检:各级检察院领导要持续带头主持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听证切防“凑数听证”!

  

  最高检将出台指导意见全面推开简易公开听证

  “简易公开听证对就地化解矛盾效果明显,最高检要尽快出台简易公开听证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这是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传递出的重要信号。

  会议指出,信访申诉案件多是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最高检部署了“件件有回复”满意度调查、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专项检查、信访积案清理“回头看”等专项活动,目的就在抓实、再抓实,促进第一环节做实求极致,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持续建好用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推动与信访部门和其他政法机关信访系统互联互通,共同加强信访突出问题治理。

  会议强调,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有利案结事了。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院、每个检察院、各业务条线“应听证尽听证”。要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疑难复杂、引领性案件开展听证,切防“凑数听证”。各级检察院领导要持续带头主持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听证。

  

  最高检: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增强一体化意识,谨防孤立、割裂监督办案职能

  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强调,检察机关要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会议指出,要坚持敢于监督。解决法律监督难、软,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一体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一体履行宪法法律赋责,深刻认识监督与被监督目标一致、责任一致,监督履职使命不容懈怠。各刑事业务条线要从战略高度深化认识,积极、稳妥把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协作机制共同建好做实。要不断深化巡回检察,借鉴监狱巡回检察经验,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要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始终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传统领域作为办案重点,切实履行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法定责任,积极、稳妥探索办理网络治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案件,为相关立法完善奠定实践基础。

  会议要求,要做到善于监督。持续深化、力行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等理念,携手其他执法司法机关更好落实,促法律监督效果倍增。要深化智慧借助,用足用好民事行政专家咨询网、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平台等“检察智库”,借助外脑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要更加注重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四级检察机关、各个业务条线、院内各部门都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增强一体化意识,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谨防孤立、割裂监督办案职能。

  会议强调,要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落实上下级监督管理、检务督察等自我监督机制,坚持以追责倒逼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同时,要落实、加强检察人员履职保障,激励担当作为。

  

  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度信息化时代,社会各领域均被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渗透或影响,违法犯罪的智能化程度也“水涨船高”。检察办案如何跟上、适应?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强调,要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既要抓“本”的提升,更要有“质”的嬗变。“本”的提升,监督办案要精益求精、做到极致,止于至善。“质”的嬗变,就是要跟上、适应信息化大势,充分挖掘、用好大数据,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这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是实现法律监督质效飞跃的关键变量。

  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掌握运用大数据的历史责任感、时代紧迫感。各级检察院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深刻思考、把握检察监督办案为什么要运用大数据、怎样运用大数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国家检察官学院要研发专门课程,建立师资队伍,推动大数据运用进课堂。

  会议要求,要在深度运用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大数据运用方式、平台、工具,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惩防违法犯罪、监督纠正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促进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任何违法犯罪都有一个信息链条,孤立看链条上的每个信息点很难发现异常,运用大数据筛查、比对、碰撞,信息点之间就有了交集、串连,问题线索就能清晰展现出来。各级检察院,首先是省、市级院,要下决心攻克大数据壁垒,充分获取各方面相关数据,探索、创新、优化数据监督模型,归集、碰撞相关数据,发现深藏其中的监督线索,促进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解决。按中央政法委部署,要主动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打通“数据孤岛”,实现信息共享。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zlxx/pfxc/202201/t20220118_35317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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