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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两会”】安庆岳西:常态化普法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1年12月31日上午,安庆市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徽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五年检察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于变局中开新局,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赢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青年文明号、全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等市级以上集体荣誉11个,收获市级以上个人荣誉21个。

  

  

  一、坚持心系“国之大者”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扎实推进平安岳西建设

  2017年至2021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50人、起诉1543人;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从22人降至18人,年均下降4.4%;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比从7.7%降至7.4%;严重暴力犯罪及重刑率下降,反映了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收获满满的安全感。努力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检察听证、引入第三方等多元化方式化解矛盾149起;对非法信访绝不手软,依法起诉2人,有效维护重要节点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反邪教、反间谍系列宣传活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专项斗争以来,共批捕黑恶犯罪37人、起诉49人,刘石彬等一批黑恶势力得到依法惩处。坚守“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底线,监督立案7人、纠正漏捕漏诉12人,提请抗诉并获改判3人,改变侦查机关黑恶定性15人。致力“打伞破网”,共移送上报保护伞线索31条、5人被查实问责。精准“打财断血”,追加认定犯罪金额1829万元。推动行业治理,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份、提出合理化建议10条。着眼长效常治,制定把好扫黑除恶法律关十项措施、“四个一”等机制5项,其中2项经验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推介。

  着力支持企业经营发展

  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侵害企业合法利益犯罪,起诉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串通招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5人。起诉挪用资金、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犯罪6人,帮助企业追回资金600万余元。依法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犯罪,变更强制措施6人、不批准逮捕23人、不起诉37人,为民营经济发展释放最大司法善意。

  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发挥职能助力脱贫,依法起诉农村地区诈骗、盗窃、故意伤害等方面刑事案件271人,切实维护农村稳定、保障农民权益。落实“双包”任务,为包保村发展出智,先后安排5名干部到村挂职第一书记,其中一名干部荣获省先进工作者称号;为包保村发展出力,累计支援产业帮扶资金103万元,包保村年集体收入目前已破百万元。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竭力回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

  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48人。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批捕34人、起诉52人,一起从缅甸押解回国人员跨境电信诈骗案正在从严审查起诉,涉案人员达24名。

  守护群众生活安全

  关注“舌尖上的安全”,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5件5人;开展食药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外卖餐饮、校园周边食品、口罩销售等方面展开调查,就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创建“蓝·知己”未检品牌,组建专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8人、起诉44人,追捕3人、追诉8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批准逮捕3人、起诉9人,不批准逮捕6人、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同步跟踪帮教,让16名“误入歧途”的孩子回归正途,其中5人考上大学。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建立完善法治副校长机制,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向未履行报告义务的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4份。

  切实维护特殊群体、诉讼参与人合法利益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生活困难群众58人,发放救助资金63.6万元。强化支持起诉力度,帮助99名农民工兄弟追回劳动报酬140万元。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办理阻碍律师诉讼权利案件15件。拓宽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7日内告知当事人“信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告知“办得怎么样”,绝不让人民群众来信“有来无回”、石沉大海!

  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

  建机制常态化普法。开展“六进”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在线上开辟“岳检说法”专题,不定期通过“两微一端”以案释法;在线下邀请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等活动420人(次),现场感受法律威严和温情。

  三、坚持宪法定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

  强化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47人、监督撤案26人,纠正漏捕漏诉160人,不批准逮捕97人、不起诉16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1件(次)。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3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发现漏管3人、脱管9人,向有关部门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51份、检察建议51件。自2020年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指标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以来,每年平均挤压掉111个不必要程序环节,刑事诉讼质效明显提高,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98件,其中办理生效裁判文书监督案件24件,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5件、市院采纳3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174件,提出检察建议138件。紧盯虚假诉讼,办理虚增借款金额等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3条,查实立案1人。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

  五年来,办理行政检察案件93件,就送达超期等审判程序违法问题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8件;就审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不规范、送达超期等非诉执行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9件。致力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共参与化解行政争议12件,其中1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例。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72件、立案15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聚焦“4+3”法定领域,以诉前检察建议方式,督促有关单位追回人防易地建设费1398万元,促使相关单位收缴拖欠十几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53万元。着力打造“传红护绿”公益诉讼品牌。“传红”方面以红色资源保护为着力点,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全县烈士墓碑、烈士纪念设施等进行摸排,发现问题30处,现均已整改到位;联合解放军合肥军事检察院开展红色革命旧址摸排活动,发现刘邓大军活动旧址年久失修等问题,现已督促整改。“护绿”方面以“检察长”+林(河)长制为突破口,提起盗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追缴生态修复补偿金70余万元,促使2000余平方米被毁林地得以恢复。

  四、坚持深化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深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

  完成员额制改革,“三类人员”分类定岗,一线办案力量较改革前增加34.6%,入额院领导办案已成常态。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原13个内设机构精简整合至5个。推行捕诉一体化,审查起诉办案周期较改革前缩短6.5天,案件退查率降低了11.6%。

  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对确有悔罪表现、取得被害人谅解的836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法院采纳率、一审服判率分别从2019年的73.2%、68.4%、97.1%,上升到2021年的89.8%、100%、100%,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

  深入落实监察体制改革

  2017年侦防部门稳定转隶后,积极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办案衔接机制,实现对职务犯罪依法精准打击,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4件25人,追缴赃款近100万元,在一起挪用公款职务犯罪审查起诉工作中,协助追回国有资金500万元。

  五、坚持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以政治建设铸魂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以接受监督立信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7次,坚持每季度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重要案件情况,共计报备204件,用心办好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群众信访事项。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企业代表等各界群众参与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等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向社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844条、重大案件信息1481条、法律文书1289份,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工作动态818条。

  以岗位练兵提能

  开展实战练兵,9名干警参加市级以上业务竞赛,6人荣获省、市级业务标兵或业务能手称号。坚持以案件练兵,安排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参与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经文书制作、参加案件讨论等实战操练,干警办案水平有明显提升。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五年来,评查案卷6152卷,瑕疵问题逐年递减,案件办理不断规范化。

  以从严治检塑形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做好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守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讲重作”“讲严立”“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促使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敢于刀刃向内,对违纪违法问题绝不护短,对1名违规经商干警做出政务处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累计记录21件。

  刚刚过去的2021年,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破难题补短板、真抓实干、拼搏进取,较好完成了县委和上级检察院部署的各项任务,主要抓了以下几件事:

  一是高质量完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运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处理6名干警,建立、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12项,通过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等三个环节淬炼,干警精神面貌、工作面貌焕然一新。深入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查阅法院、公安、司法案卷共计1348卷,发现审判机关财产刑执行问题案件11件,侦查机关“6+N”问题线索5条、问题案件5件,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问题7个,以上问题涉及相关责任人已得到依规依纪处理。

  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在“学”上下功夫。通过闭卷测试、举办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学习效果;把学习人民检察史融入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干警深入了解党创立和领导人民检察制度的发展史,夯实思想根基。在“行”上见实效。把检察为民办实事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努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通过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多种途径,帮助群众解决各类问题84个。

  三是深耕检察监督主业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2人、监督撤案3人、纠正漏诉6人;提出引导侦查意见69件;提出抗诉案件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检察建议19件;纠正脱漏管5人。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就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中的违规情形发出检察建议68件。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9件;办理“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

  四是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组建年轻化、专业化团队,搭建检察官与学生“面对面”交流互动平台。携手天鹅集团设立了岳西县首个“未成年人检察观护基地”,为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岗位,帮助他们良性回归社会。就家庭教育缺失、监护不到位等问题,向10个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家庭发送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题调研了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了我们充分肯定。

  五是聚焦社会热点、难点、痛点,精准提供检察服务

  围绕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主线,深化一个平台、两项制度、三种手段“123”矛盾化解工作法,积极化解矛盾34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聚焦群众满意度,开展“千家万户访平安”活动,收集意见建议74条,化解婚姻家庭等方面矛盾纠纷2件;针对道路、消防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深层次摸排,发现问题5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送诉前检察建议5份。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及2022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岳西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201/t20220111_35260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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