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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共青团表彰,检察系统5个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向先进学习、向优秀看齐,共青团安徽省委决定,授予合肥市蜀山区南七街道团工委等136个基层团组织安徽省五四红旗团(工)委称号,授予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室团支部等132个基层团组织安徽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授予曹睦和等173人安徽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刘畅等192人安徽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其中,安庆市检察院团委荣获安徽省五四红旗团(工)委称号;

  阜阳市临泉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振荣获安徽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淮北市检察院团支部书记徐枫、淮南市八公山区检察院团支部书记李旭、六安市检察院团支部副书记马小伟荣获安徽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省各级团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认真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使命,着力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持续深化共青团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团,推动各项工作和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紧紧凝聚在党的旗帜下,听党号令、跟党奋斗,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创新创业、冬奥保障等重大任务中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展现出新时代安徽共青团的良好风貌。

  2022年,我们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青团也将迎来建团100周年。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倍加珍惜荣誉,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在青春的赛道上奋力奔跑,争取跑出当代青年的最好成绩,以优异青春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2205/t20220507_36538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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