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直团工委表彰,省检察院获2个奖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激励省直机关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比学赶超、再创佳绩,经严格考核并报经省直机关工委同意,省直团工委决定授予省交通运输厅团委等 10 个团委 2021 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安徽省专用通信局团支部等 18 个团(总)支部 2021 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授予省委办公厅青年理论学习 e 家等30 个集体“省直机关优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称号,授予省直机关工委朱海涛等 59 名个人“省直机关青年学习标兵”称号。
其中,省检察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荣获“省直机关优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称号;
省检察院团总支副书记宋騻荣获“省直机关青年学习标兵”称号。
2021 年以来,省直机关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认真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使命,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听党号令、跟党奋斗,迎难而上、建功立业,特别是在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火热实践和重大斗争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勇敢完成党赋予的各项急难险重任务,展现出省直机关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良好风貌。
同时,近年来,各级团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始终把青年理论武装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化开展“青年大学习”,创造学习条件、营造学习氛围,不断提高青年理论学习质量,涌现出一批优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和青年学习标兵。
今年,我们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青团也迎来建团 100 周年。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希望省直机关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和共青团的希望要求,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2205/t20220509_36544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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