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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松:助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常态化”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对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乃至多次的“回头看”,既是确保问题“不反弹”的必要手段,也是助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常态化”的重要一环。3月30日,安徽省宿松县检察院会同宿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对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进行“回头看”专项行动。

  近年来,为切实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宿松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作用,针对发现的烈士纪念设施破损、涂鸦以及周边杂草丛生、疏于管理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累计向有关单位发出5份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及时全面履行职责,切实保护烈士纪念设施。

  

  此次“回头看”,正是检察建议整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在烈士纪念设施所在乡镇,联合巡查组听取有关负责同志对落实检察建议的总体情况介绍,强调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

  

  图左为整改前情况,图右为整改后情况。

  在位于宿松县隘口乡小圩村葫芦地的隘口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以及周边环境修葺一新,整洁平坦的水泥路与拾级而上的台阶,并行直达巍峨的烈士纪念碑,碑上“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八个大字醒目而肃穆。纪念碑后,是集中迁葬的在1948年同国民党战斗中牺牲的13名革命烈士。

  巡查现场,全体人员肃立,向烈士敬献花篮,并鞠躬默哀。随后,联合巡查组一行还实地查看了中共宿松县第一次党代会会址、徐文藻烈士纪念园的纪念设施保护情况。

  

  据了解,下一步,宿松县检察院将深化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与有关单位协同发力,推动解决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捍卫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gyssjc/202204/t20220402_36122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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