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青通河将军滩段水面污染险情得到解除
青通河发源于池州市青阳县九华山麓,穿青阳县城而过,自南向北流经池州市贵池区、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后入长江,被青阳、大通两地人民亲切地称为“母亲河”。
2022年4月上旬到5月上旬,这条美丽的河流经受了一次因一艘采砂船侧翻以致可能发生燃油舱油料泄漏、水质污染的险情。了解到这一公共利益或遭损害的问题后,池州检察机关迅即行动,依托“府检联动”平台,发挥区域协作机制作用,积极推动使得隐患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府检共“查”——厘清事实明因果
4月12日上午,池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凌训红收到来自辖区青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蒋景俊发来的一条案件线索:位于贵池、青阳与铜陵三地交界处的青通河将军滩水域,一艘采砂船因搁浅而侧翻,船舱油箱内机油、柴油已有零星外溢,如不快速处置可能发生进一步扩散,造成水体污染、破坏渔业资源的风险。
由于该采砂船侧翻点并不在青阳县境内,青阳县检察院并无管辖权,根据池州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工作办法和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蒋景俊便将这一情况及时上报至池州市检察院。
得益于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在获悉线索后的第一时间,凌训红即与池州市河长办取得联系,并约定当日下午与市河长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一同前往青通河将军滩水域,实地查看前述采砂船现状,进行记录分析、固定证据,力求能协商形成初步解决方案。
三方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侧翻的船舶已有约三分之一船体在水面之下,隐约可见船体周边的水面上漂浮着薄薄的油花。由于侧翻地点靠近主航道,相关部门已在船体附近设置了警示标识。
这艘采砂船的船主是谁?为何搁浅倾倒在此水域?打捞该船只又面临什么困难呢?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道出了“苦衷”——原来这艘采砂船是铜陵市公安局水警支队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的扣押物,此前正常停靠水面,因枯水期青通河水位回落,船只发生侧翻,进而出现了油料污染风险。在得知情况后,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已经函告该水警支队,但因前一阶段铜陵当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水警支队表示一时无法组织力量打捞此船。
区域协同——精准发力快处置
侧翻的采砂船是邻市公安部门的涉案物,但随着汛期将至,侧翻的采砂船不但影响着航道安全、行洪安全,且极大可能在丰水期因水位上涨、油箱进水进而引发船内机油、柴油更大面积的外泄,影响整片水域水质安全和水生生物资源生存环境。
一面是财物涉案程序未结,一面是公共利益面临风险,且事情关联异地、涉及行政监管和刑事司法。怎样破局?如何合理合法尽快解决问题呢?
凌训红与池州市河长办工作人员协商后决定实施“两手抓”。一是抓当下、防污染,由池州市检察院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并与本地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磋商,先采取一定防范性措施防止油污扩散,再督促并配合铜陵市公安局水警支队打捞该船。二是找源头、促打捞。由池州市检察院将案件及相关证据移送至铜陵市检察院,商请由铜陵市检察院向铜陵市公安局发检察建议书,提醒和跟进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开展打捞、处置等工作。
4月27日,在得知铜陵市检察院已向铜陵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后,凌训红与池州市河长办工作人员再次前往事发水域,只见侧翻船体周边已经围上了一层厚厚的吸油布,以防油污扩散。在现场,池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磋商方案,已完成防油污扩散工作,并与铜陵水警支队取得了联系,对方已委托打捞公司对该采砂船进行打捞,届时将督促、配合完成打捞工作。
5月7日上午,凌训红收到了池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发来的照片:只见侧翻的采砂船已被拖移到岸边,并未发生油品进一步泄露,此前水面上的油花也被吸油布吸附,此番青通河将军滩水域污染险情基本解除!
互补双赢——公益保护提效果
“检察官与我们一起厘清问题缘由,找准解决思路,并拓宽视角发挥检察办案和体制独特优势,将线索移送给铜陵市检察院,从而将这个牵涉两地、较为复杂的案件顺利办理。”池州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通过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弥补了行政监管难以覆盖之处,使难题得以及时有效地破解,充分彰显了联动“1+1>2”效果。
“本案是落实年初市政府与市检察院联席会议精神,汇聚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力量,共同维护公共利益的一次真实写照。”凌训红表示,池州市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正式施行后,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加强公共利益保护方面的共识进一步深化、共治进一步自觉。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聚焦耕地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益领域,已相继开展信息共享、召开联席会议、协同联动等活动56次,促使公益保护的“共同体”加固夯实。相信随着联动的持续深入,公益保护工作必将更加务实、更为高效,形成更大合力,开创更新局面!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gyssjc/202205/t20220516_36628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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