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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检察:百年建筑“复活”始末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机关的介入,让我们下定决心启动修缮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把皖江中学堂革命文物保护好、利用好,真正发挥革命文物教育引领的功能、价值。”5月6日,安徽师范大学相关负责人对前来回访的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皖江中学堂的辉煌历史

  皖江中学堂有着辉煌的过去。它是芜湖最早的官办初等教育学校,也是我省最早的独立中学。前身是始建于清乾隆三十年(1765)的“中江书院”。光绪二十九年(1903),学校迁至大赭山,更名为“皖江中学堂”。民国三年(1914)改为“省立第五中学”。1949年9月,改为“芜湖市立中学”。1952年9月,改为“安徽省芜湖第一中学”。1953年,学校迁往张家山新址,原址移交给安徽师范大学管理。

  教育家严复1905年担任皖江中学堂监督(校长),陈独秀曾执教于此,这里培养了一大批革命人才,是中国早期新文化运动的萌发地。

  年久失修,“明珠”一度蒙尘

  百年时光荏苒,曾经的“明珠”一度蒙尘,年久失修让皖江中学堂成为了随时有倒塌危险的危房。

  2020年9月,芜湖市检察院将该公益诉讼线索交由镜湖区检察院。镜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经走访调查查明:皖江中学堂位于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内,2019年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占地面积1328平方米,建筑面积1023平方米。现场调查发现,该旧址由于年久失修,部分木结构腐朽断裂,墙体墙面破损倾斜,随时有倒塌的危险,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为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履行公益诉讼职能,2020年9月,镜湖区检察院依法向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镜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督促责任主体启动文物修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促进革命文物保护。

  公益诉讼助推百年建筑“复活”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镜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一方面向产权单位安徽师范大学发出《关于尽快启动对皖江中学堂暨省立五中旧址修缮工作的函》,一方面与校方多次沟通,积极帮助、联系解决修缮过程中的资金、专业修复等难题。

  2020年10月下旬,安徽师范大学经专题研究,决定启动修缮工作,经过招投标程序,修缮工作于2021年3月正式启动,其间克服疫情影响和施工困难,于今年4月底完成了全部修缮工作。

  办案过程中,芜湖市两级检察机关会同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镜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多次与学校联系沟通,到施工现场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共同推动了修缮工作的顺利进行。如今,皖江中学堂已经修缮一新,并重现往日风采。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gyssjc/202205/t20220531_36794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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