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泗县:法检两院会签意见,共建民事执行工作协作配合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安徽省委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民事执行和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4月15日下午,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与泗县人民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完善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成立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协作配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刚洁,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春雷参加会签仪式。
在随后召开的第一次联席会上,双方就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协作配合工作职责、信息共享及争议处理方面进行交流探讨,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法检两院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予以肯定,并表示将全程参与、大力支持,力争将机制落实工作做细做实,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黄春雷指出,两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理念共融、同心共向,凝聚法检共识,规范开展民事执行活动和检察监督工作,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共同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要行动共振、问题共答,深化法检协作,坚持科学务实的执法司法理念,统一认识、消除分歧、依法履职,共同推动司法公正权威;要坚持信息共享、同源共流,增强法检合力,加强业务上互学互鉴,全力构建有效配合、互相尊重、和谐有序的法检关系,推动两院工作共同迈上新台阶。
刚洁指出,民事执行活动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破解执行难问题是法院一直以来努力的方向。本次法检两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联合签署《意见》,建立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有助于法检两家之间协调沟通,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在民事执行活动工作中,各相关业务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司其职,确保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法检两院要互相理解与支持,消除分歧,形成合力,切实推动依法解决执行难问题,保障司法公正权威。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204/t20220423_363861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合肥包河:恋情已断裂 男子强拘禁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 悟延安精神 为人民服务24-11-28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