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发布】在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的情况通报
在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的情况通报(摘要)
(2013年6月24日)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柴学友
一、开展举报工作情况
人民群众是反腐败斗争的力量源泉,举报工作是检察机关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作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高度重视群众举报,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拓展案源渠道,取得了一定成效。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线索10558件(信函举报7559件,来访举报2093件,电话举报368件,网络举报538件),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6851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线索5689件,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162件。
(一)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紧紧围绕惩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积极丰富载体、创新方式、拓宽领域,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受案范围,宣传党和国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成果,鼓励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据统计,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先后组织1434名检察干警参加举报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点212个,出动宣传车270台次,制作宣传展板、宣传画1065幅,散发宣传材料60000余份(册),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206次,在各级广播、电视、报刊上进行举报宣传430次,有效激发了群众举报职务犯罪、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的热情。
(二)畅通举报渠道,扩大线索来源。注重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在改进传统信函举报、来访举报和12309全国统一举报电话系统的基础上,主动创建乡镇检察室、社区检务工作站、检察联络员等联系群众新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提供法律咨询,反馈办理情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充分发挥互联网高效、便捷、互动性强的特点,积极推行网上举报、QQ网上信访解答,进一步扩大了案件线索来源。今年1-5月,通过网络受理举报373件,是2012全年受理数的2.3倍。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还积极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加大对群众举报线索的批办、督办力度。2012年以来,全省三级院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770件次,批办举报线索745件,一大批社会广泛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得到有力查处。
(三)建立奖励保护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强化举报线索受理、管理、移送、初查、侦查、反馈等各个环节的保密措施,坚决消除泄密隐患。依法严厉查处报复陷害举报人案件和利用举报诬告陷害的案件,维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由于在举报线索保密、举报人保护机制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工作,近年来我省没有发生一起举报线索泄密事件。坚持“有功必奖”原则,全面推行举报奖励制度。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1912人,支付奖励金额93.23万元,进一步调动了举报人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始终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2012年以来,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921件275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5亿元。
(一)坚决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在坚持有案必办的基础上,明确办案重点,加强统一指挥,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彰显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2012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542件2184人,其中五万元以上大案1287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05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先后查办了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原院长兼党委书记徐宁(正厅级)、副院长郑翔(副厅级)受贿案,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王宗元(副厅级)受贿案,黄山市政法委原书记汪建设(副厅级)受贿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超(副厅级)贪污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省检察院继带领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系列案件27人后,又围绕服务保障“生态强省”建设,重点打击环境保护领域贪污贿赂犯罪。自去年下半年起,省检察院统筹指挥全省检察机关由一起举报线索入手,在全省环保领域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目前,已在环保及相关领域立案侦查68人,案件涉及全省16个市,相关查办工作还在进一步推进之中。与2012年相比,今年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重点更加突出,办案成效更加明显:一是更加突出查办大要案。今年1-5月,全省共立案侦查五万元以上大案493件,占立案数的85.4%,件数同比上升16.8%;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40人,占立案数的5.1%,人数同比上升29%。二是更加突出查办重点人员、重点部门案件。今年1-5月,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贪污贿赂案件122人,较去年同期增加43人;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贪污贿赂案件18人,较去年同期增加10人。三是更加注重打击权钱交易型贿赂犯罪。今年1-5月,查办各类贿赂犯罪案件371人,占立案数的47.1%,贿赂案件比例同比上升7.6%。特别是在积极查办受贿案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查办各类行贿案件108人,同比上升27.1%。
(二)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大惩治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办案领域,推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以来,全省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79件567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87件,占立案数的49.3%,要案10人(其中厅以上领导干部4人)。一是突出查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严肃查办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渎职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如淮南市检察机关查处了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某某、李某某玩忽职守,致使铬含量超标胶囊大规模流入社会的渎职案件;芜湖市检察机关查处了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陈某等三人放纵制药公司制售伪劣商品案,涉案金额高达一千余万元。二是突出查办征地拆迁领域渎职犯罪。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非法强制拆迁、违规审批导致税费流失、骗取国家补偿等问题多发的情况,严厉打击相关渎职侵权犯罪,维护国家资金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如合肥市检察机关查办了原合肥市高新区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冯夏收受贿赂,使某公司少缴国有土地出让金8660万元的滥用职权案。三是突出查办司法领域渎职犯罪。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共立案侦查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1人,有力净化了司法环境,维护了司法权威与公信。
(三)积极开展专项办案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办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着眼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三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55人,占同期立案总人数的57.7%;渎职侵权案件149人,占同期立案总人数的69.9%。二是着眼于保障惠民政策落实,深入开展严肃查办政策性补贴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从2012年10月起,省检察院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严肃查办政策性补贴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查办农机补贴、家电下乡补贴、农村班线客运燃油补贴、生猪养殖补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新农合医疗补贴、“菜篮子”补贴、农民工培训补贴、环保治理补贴、义务教育补贴等政策性补贴领域内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今年以来全省共立案侦查此类案件69人。三是着眼于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深入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工作。去年以来共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城镇化改革等领域和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41件698人,涉案金额达7275万元。四是着眼于促进行业治理,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发生在资源开发、产权交易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746件802人,查办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质量监管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13件617人。
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大力加强预防专业化建设,高度重视预防成果的转化应用,早在2001年,我省就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通过个案预防、类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较好地发挥了预防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一)深入开展犯罪分析和预防调查。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办案,加强典型职务犯罪个案和类案分析,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章立制、完善管理的检察建议。2012年以来共提出犯罪分析和检察建议1704件,被有关单位采纳1543件。同时,紧紧围绕执法办案重点、社会关注焦点以及群众反映热点问题开展预防调查,及时发现相关行业、部门和单位存在的问题及职务犯罪隐患,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预防调查1315件,为有关单位堵漏建制提供了很多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
(二)广泛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和共建活动。各级检察机关通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职务犯罪展览、开展预防宣讲、播放廉政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去年以来全省受教育人员达80.5万人次。继续开展预防共建活动,省检察院在保持与金融、烟草、电信等部门预防共建的基础上,与合肥海关共同签署了《关于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备忘录》。认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去年以来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0643次,对查询中的7个单位和个人的行贿犯罪纪录情况进行了处置。
(三)积极开展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针对安徽农业大省的实际和涉农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现状,2012年底,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环节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对近年来查办的702件涉农资金案件逐一分析,并赴亳州、宿州、安庆等7个地市深入调查,与100多个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座谈,形成了专题预防调查报告,受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等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为规范完善涉农资金的监管提供了决策参考。今年5月,在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下,省检察院牵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全省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这是我省第一次以各级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为平台开展的重大专项行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保障涉农资金在制度内管理、在阳光下审批、在群众的监督中运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xwfbh/201306/t20130625_11422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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