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部署】省院部署开展基层检察院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
日前,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省院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着力提高全省基层院建设水平,制定出台了《安徽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实施方案》。
在2014年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江武对该活动进行了重点强调,要求以开展为期三年的基层检察院建设“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为抓手,强化基层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基层院队伍建设,打造皖检品牌,以此推动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整体提高和创新发展。
《方案》提出“勇于创新”、“典型示范”、“突出重点”和“注重实效”四条原则,明确法律监督水平有效提升、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加强、队伍素能全面提升、科学管理日益完善、检务保障坚实有力等五项目标任务。
《方案》强调,抓特色,就是要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因地制宜,将挖掘和培育的工作亮点固化提升为鲜明的特色做法。创品牌,就是要不断探索总结工作规律,创建富有成效的工作成果,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检察品牌项目。育典型,就是要根据《规划》达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持续夯实基础,形成工作优势和区位优势,不断创先争优,积极培育一批基层院建设先进典型。
《方案》分别从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正司法、服务群众保障民生、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能力强化队伍建设、探索文化育检五个重点方面,要求全省基层院结合各自实际,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多层次多角度抓出特色、创建品牌、培育典型。
《方案》明确筹划部署、选题立项、规范执法等十条具体方法措施,确保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好此项活动。省院每年选出10个品牌项目和10个基层院建设先进典型进行跟踪培育,确保评选内容和对象具有广泛性。督促各基层院学有标杆、争有目标,以此为基础,力争通过三年时间推出一批典型并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该活动为全省基层检察院提供了发挥优势、亮出特色、打造品牌、争当先进典型的舞台。各市县院根据《方案》要求,已经着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落实措施,着力推动基层院建设工作全面进步、争先进位。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bs/201404/t20140401_13629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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