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展四个专项检察监督剑指养老诈骗
5月17日,省检察院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养老诈骗犯罪刑事诉讼专项监督、打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守护“夕阳红”专项监督和养老诈骗重点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等四个专项检察监督行动。这是我省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紧扣检察职能推出的一项“自选动作”。
据了解,在养老诈骗犯罪刑事诉讼专项监督中,全省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同步监督效能,对养老诈骗类案件广泛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畸轻等问题。同时,针对个案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及面,扩大监督效应。
在打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将聚焦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发态势和严重危害,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能,深入摸排、精准打击一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最大限度挽回集资参与人损失,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溯源治理,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
在守护“夕阳红”专项监督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将注意发挥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监督意见,同时注重从办案中反向检视,发现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职能部门存在的违法履职、监管不力和制度漏洞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以集中解决与养老诈骗等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联动保护机制,促进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溯源治理、系统治理和协同履职。
在养老诈骗重点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中,全省检察机关将聚焦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老年养生领域市场安全和老年生活消费市场安全等领域,重点针对违法行为人违法处理老年人信息、侵害众多老年人权益,在食品药品、保健品及保健器械等老年健康养生方面进行虚假宣传销售,在老年投资、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市场及养老服务预付消费方面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情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大宣讲、大发动的同时,正在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传销等犯罪案件进行逐案大排查,以期获取更多的涉养老诈骗案件线索。此外,省检察院近期还将组成五个督导组,分别由院领导带队,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调研督导。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w/202205/t20220519_36669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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