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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姐”说法 | 如何做好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普法微课堂

  为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自觉守法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更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连云港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等部门开设“莲姐”说法专栏,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立足于以通俗生动、易学易懂的方式,内容紧贴百姓民生,重点关注婚姻家庭、子女教育、日常消费、未成年人保护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通过抽丝剥茧,梳理案件脉络,层层解析,理清法律权责,解答群众疑惑,普及法律知识。

  

  

  

  

  

  

  如何做好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的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也从“家事”上升成为了“国事”。

  

  那么如果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孩子“留守”又不在身边,如何开展家庭教育呢?

  

本期主讲:连云港市检察院检察官王帆,致力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称号。

  

  

  检察官给出四点小建议:第一是离家不要离教,平时要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适当增加交流的频率,尽可能的增加回家看望孩子的次数;第二是与留守家中的孩子在沟通的时候,不仅要关注学习情况,还要多关心孩子身心健康、情绪变化和交往情况;第三是每个月要至少同孩子班主任沟通一次,了解孩子在校的情况,跟老师达成教育的共识;第四是与爷爷奶奶等临时监护人保持每周沟通,共同配合做好家庭教育,要求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疼爱而不宠爱。

  

  同时检察官也提醒:如果父母怠于履行家庭教育监护的职责,那么很有可能会被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如果严重引发孩子的不良行为、造成犯罪或者是损坏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将会被训诫和被要求实行强制性的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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