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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检察:无人机巡查为河道安全护航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从无人机拍摄的照片里可以看到,离河岸不远处的河道管理范围内是一块块田地,密密麻麻种植着各种蔬菜与作物,将岸边的滩涂全部覆盖,还有部分当地的村民挑着粪桶从田间经过……”2022年3月16日,团风县检察院对某行政机关因未及时履行职责而提起公益诉讼一案正式开庭,案件承办检察官刘剑在庭审举证时对着无人机拍摄的图片示证说道。

  

  2021年3月,一名群众通过公益诉讼“随手拍”向团风县检察院发送了2张罗霍洲大桥下河道内种植农作物的照片。根据照片线索,检察官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走访,并联系技术部门干警,通过无人机取证。

  短短20分钟,无人机帮助公益诉讼部门清晰地掌握到了该区域的地形地貌、作物种植情况、周边生态环境,形成了有效的一手材料,为检察院向有关部门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坚实基础。

  检察官通过实地勘测发现罗霍州大桥迎水面堤身禁脚地及河道管理范围内,有附近居民未经许可占用该处土地种植大白菜、油菜、棉花等农作物,部分属于高杆作物,严重破坏了植被,造成土质疏松,影响了堤防安全和河道行洪安全;同时部分村民直接使用粪便施肥,粪便渗入长江对水体造成污染。这种行为既破坏了生态环境,又危害到堤防安全,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有了无人机固定的充足证据,案件承办检察官立即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磋商,要求对罗霍洲大桥下河道内种植农作物未依法履职的行为进行整改,并于2021年4月份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及时对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农作物等违法情形进行处理。

  因相关部门一直未对检察建议进行书面回复,并且团风县检察院多次对整改情况进行实地跟进监督,均发现罗霍州大桥底下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农作物的违法情形仍在持续,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最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有关部门继续依法履职。

  据悉,自2019年以来,团风县检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上级院“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部署,结合长江团风流域实际,部署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共立案涉长江大保护专项公益诉讼案件22件,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推进团风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同时,在此过程中,团风县检察院积极探索“科技+检察”办案模式,优化取证效果,充分发挥技术力量,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原文链接:http://www.hbjc.gov.cn/xxkjx/202204/t20220425_17035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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