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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督促共享助力车安全上路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在河南省新安县的大街小巷,细心的市民发现每一辆哈啰共享助力车(下称“哈啰单车”)里都多了一个安全头盔。

  2021年11月,新安县开展三轮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安全出行专项治理行动,市民出行佩戴安全头盔逐渐成为习惯。但是,新安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发现,骑行哈啰单车的人却一直没有佩戴安全头盔。针对县城内哈啰单车运营不规范、没有配备安全头盔的问题,该院检察官集体研判分析后,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并进行实地走访和调查取证,征求市民意见。

  随后,新安县检察院向县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各自履职,共同督促哈啰单车尽快配备安全头盔,确保“一车一盔”,切实保障市民出行和公共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新安县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迅速行动,与哈啰单车运营公司进行约谈,并制定整改计划。近日,该院检察官通过实地“回头看”及跟踪调查,确认1000余辆哈啰单车都配备了安全头盔。

据悉,新安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持续关注县域哈啰单车的规范运营,同时督促县公安局加大对哈罗单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等行为的执法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zzpajs/202202/t20220228_35669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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