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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琢玉” 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邯山区检察院和妇联、团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少年强则国强。如何保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如何落实家庭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11年,邯山区检察院未成年刑事检察科作为河北省首家未检科成立。十年来,邯山区检察院组建了“琢玉”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办理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1037件,挽救涉案未成年人845名。2021年,“琢玉”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琢玉”未检团队检察官刘俊燕说:“未成年人就像璞玉,磨砺始得玉成。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我们的责任。我们的目标就是让孩子健康成长。”

  探索家庭教育指导机制

  落实监护责任

  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的一个难点问题。邯山区检察院通过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接受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推动解决家庭监护责任难题。

  春节期间,14岁的小进与父母发生冲突离家出走期间将他人打伤,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没有受到处理。邯山区检察院受理该案件后,办案检察官多次走访其家庭、学校、社区后发现,小进的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平时由爷爷奶奶照顾,父母对小进的学习、课外表现、交友情况均不了解,日常监护不力。

  在附条件不起诉送达宣告仪式上,针对小进父母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办案检察官对其家长进行了训诫和教育,同时发出《督促监护令》。小进家长表示,“我们以后一定多跟孩子沟通交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帮教工作,做合格的父母。”

  2021年以来,邯山区检察院已发出《督促监护令》18份,通过督促和劝诫,促使监护人更加关心关注孩子,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2021年8月,邯山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公安局、妇联等部门会签了《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细则》,借助司法手段推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多渠道开展普法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眼下正值开学季,家长们也迎来了“开学第一课”。2月28日,刘俊燕为农林路小学的学生和家长们带来了一堂普法公开课。

  “通过聆听检察官的课,我们对孩子的家庭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知晓了作为父母有哪些责任和义务。”学生家长们纷纷表示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当孩子们遇到不法侵害时,我们会通过法律武器保护他们,同时也会教育好孩子,避免走上歧途。”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尽早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刘俊燕介绍,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时,发现一些孩子不懂法,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从而导致错误行为的发生。邯山区检察院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全院46名干警分别担任全区49个中小学、幼儿园的法治副校长,在2021年为辖区中小学讲授法治课200多次,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每个孩子的心田。

  此外,邯山区检察院还成立了“娃娃课堂”“罗丽说”“慧课堂”“立聪画法”等未成年人检察普法品牌,根据当前校园法治需求,有针对性地精心设计制作了远离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预防等普法主题课程,推动校园普法内容具体化、系统化、全面化。

  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幼苗茁壮成长过程中,良好的环境像阳光雨露一样至关重要。邯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温建军表示,“针对个案中反映的行业监管漏洞,我们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相关行业堵塞漏洞,减少未成年人安全隐患。”

  在对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辖区内某游泳馆未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行政许可,同时救生员配备、救生设施设置、安全事故预案等方面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却将游泳池出租给某游泳协会开办少儿游泳培训,该游泳培训班在课程设置、班级容量、教练员配备等方面,存在多种安全漏洞。

  辖区多家游泳场馆都开设有少儿游泳培训班,是否存在同样的安全隐患?为了减少未成年人安全隐患,邯山区检察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为少儿游泳培训戴上救生圈”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期间,针对辖区内多家开设少儿游泳培训班的场馆未办理高危许可证,也未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邯山区检察院多次邀请相关职能单位召开磋商会,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厘清职能分工,建立联动机制。

  经过多部门的共同努力,当前邯山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和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审批、监管等得到进一步规范。温建军表示,下一步,邯山区检察院将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化学融合”,更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dw/202203/t20220313_35793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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