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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检察机关2021年第四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1年第四季度,河北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综合运用宣传解读、督导检查、通报等方式,狠抓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有效引导检察人员不断养成“逢问必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实现应记尽记、应报尽报。

  全省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755件。其中,省级院记录报告27件、市级院记录报告297件、基层院记录报告2431件。从总体情况看,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督促依法公正办案2607件,占比94.63%;反映干预插手检察办案40件,占比1.45%;相关不当接触交往108件,占比3.92%。

  下一步,河北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干劲不松,持续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全省检察机关落地落实落细,着力从源头上防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jjyw/202201/t20220128_35412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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