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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方山:司法救助解困难受害家庭的燃眉之急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感谢检察院,这面锦旗表达的是我的心意,请你们一定收下!感谢检察官公正执法,感谢检察院及时为我发放救助金,帮我们家渡过难关……”近日,交通肇事案受害人家属李某来到方山县检察院,送来写有“公正司法匡正义 检察救助暖民心”的锦旗,表达对检察院提供司法救助的感激之情。

  2019年7月1日,李某的丈夫与肇事司机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受害人当场死亡。经法院审理,肇事司机张某家庭贫困且患有疾病,属无牌无证驾驶,车辆也未投保。面对贫困如洗的被告人,判决书上的巨额赔偿金形同虚设,一时间被救助人李某陷入家庭濒临破碎的绝境。方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上门亲自核实调查,经核查,该家庭在事故发生后没有经济来源,至今尚未得到任何赔偿,生活异常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针对这一情况,检察院给予被救助人李某最高额赔偿金。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司法救助的公开、透明度,近日,方山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被救助对象基本情况,3名听证员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充分肯定了方山县检察院“应救尽救”的司法救助理念,高度赞扬了检察院将司法救助与巩固脱贫深度融合,及时解决了极度困难受害家庭的燃眉之急,帮助受害者家属重拾生活信心。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dfdt/202201/t20220130_35442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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