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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小店:办理一起“黑校车”超载危险驾驶案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黑校车”超载危险驾驶案。承办检察官在依法审查起诉的过程中,通过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法治进校园、对涉事幼儿及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多种方式,助推辖区内“黑校车”整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1年10月25日17时,被告人王某某驾驶一辆白色中型普通客车拉载某看护点幼儿,被告人郝某某(系看护点园长)跟车出行,在车辆行驶至郝南线南马村口时,因超载被太原市公安局小店交警一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核实,该车额定载客11人,实载39人,属于严重超载。经检察官快审快诉,该案日前已移送起诉至区法院。

  为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我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严肃查处违规运营校车服务的相关单位、违法犯罪人员;加大对辖区“黑校车”的查处、监管力度,重点强化偏远地区中小学、幼儿园、看护点校车的检查力度;做好校车安全运营警示教育和宣传工作。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审查发现,该案暴露出部分幼儿监护人对于幼儿出行安全重视意识不足,有关校车营运单位和个人法律意识有待加强。

  

  承办检察官走访了相关主管部门,督促涉事看护点的主管单位某中心校严肃查处相关看护点负责人,并对负责单位开展校车专项整治。现涉事看护点的经营资质已被取缔,涉事看护点幼儿已被分流至其他幼儿园。针对乘坐涉事校车的幼儿及家长,承办检察官专门开展了校车出行安全及幼儿性侵预防的法治宣讲,并与涉事幼儿家长进行了交谈,切实提高其安全和法治意识。

  承办检察官还发现,多名乘坐“黑校车”的幼儿系农村留守儿童,平日由家中老人接送,时值寒冬,老人出行不便,才选择乘坐涉事“黑校车”。由此暴露出涉事幼儿监护人家庭教育方面的不足,于是检察官协同山西心之慧专业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对30余名幼儿及其监护人开展了亲职教育,从亲子关系的培养、未成年心理关爱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指导。

  小店区检察院将积极推进未检统一业务集中办理,深入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各项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dfdt/202201/t20220130_35443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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