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法制 > 正文

省检察院与省妇联联合印发通知 推动进一步做好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省检察院与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在更深层次、更大力度上维护妇女权益。

  《通知》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重大意义,突出救助重点,全面梳理线索,及时开展司法救助,衔接落实多元帮扶,提升救助效果,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尽责,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

  《通知》强调,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协作配合,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畅通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联系渠道,实行救助案件信息及时共享。建立线索发现和移送机制,注意开展救助线索摸排,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妇女及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建立多元帮扶机制,对实施司法救助后仍面临生活困难的妇女,协调有关单位,因人施策进行帮扶。建立联合调研机制,定期围绕如何共同推进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开展调研,采取有力举措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通知》提出,各级检察机关、妇联组织要组成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指导,形成有效合力和良性工作互动,推动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和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途径,讲好救助帮扶困难妇女群体的好故事。

  据了解,近年来,河北省检察机关坚持把对困难妇女群体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作为深化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载体和举措,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不断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妇女群体的救助力度。2019年以来共办理涉及妇女群众的司法救助案件900余件,救助妇女群众980余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80余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jjyw/202206/t20220602_368512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