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石楼:司法救助回访 检爱延续温暖人心
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司法救助工作效果,践行“一次救济,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1月27日,石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对2021年办结的一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的救助对象进行了专程回访,跟踪了解被救助人的生活现状以及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
被告人高某(女)与冯某于2001年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6年11月生下一女取名冯某。2013年二人因感情不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冯某由高某抚养。2021年7月,高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逮捕,女儿冯某由生父冯某某抚养,因冯某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2021年8月,冯某被某市卫生学校录取,孩子的学费给这个家庭带来更大的经济压力。
石楼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发现该线索后,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召开司法救助不公开听证会,最终为冯某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本次司法救助是该院首例对犯罪嫌疑人未成年家属进行司法救助的案件。
在此次回访中,检察官详细询问了被救助未成年人的健康状况及家庭生活情况,着重了解前期发放的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确保司法救助金切实用到被救助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中。同时,了解被救助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等情况,注重将经济救助与心理疏导相结合,不断优化和提升救助效果,切实解决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理诉求,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被救助家庭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
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被救助人生活实际,确保每一笔司法救助金能够用到实处,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真正帮被救助人重塑信心、战胜困难。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dfdt/202201/t20220130_35444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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