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让被救助人真切体会到司法温情
公开听证会现场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透明度,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细落实,近日,陈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听证会由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伊澍主持,值班律师及3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此次听证。
司法救助案情:去年年底,承办检察官在服务精准脱贫过程中发现,救助申请人陈某某多年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但交通事故肇事人胡某一直拖延赔偿,无奈之下陈某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判决胡某赔偿原告陈某某因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胡某因没有赔偿能力,尚有较大数额的赔偿金未赔偿到位。
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
陈某某腿部伤情导致其无法劳动,后续入院治疗花费靠亲友接济,儿子患有先天性白内障,妻子患有“三高”、面瘫,一家人生活面临因案致贫的困境。
承办检察官调查了解到上述情况后,通过实地走访核实,向陈某某解读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及时告知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申请。陈某某提出救助申请后,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启动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程序。
听证会上,申请人陈某某宣读了司法救助申请书,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司法救助工作原则及办理程序,并发表承办审查意见。
听证员
三名听证员评议后认为,这次司法救助案件的公开听证,程序公开公正,切实让被救助人真切体会到司法温情,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与公开性。陈某某申请救助的情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予以救助。
为了确保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的实效,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将“五步法”运用到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的全过程。
一审:会议开始前,人民监督员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充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
三问:人民监督员围绕关键问题对案件承办检察官、被救助人所在村居负责人等进行详细询问和了解,得到真实具体的情况反馈。
四议:人民监督员在全面掌握案件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闭门评议并依法独立发表监督意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五释:创造性增设释法说理环节,案件承办人与人民监督员分别对救助决定进行法、理、情交融的分析,便于被救助人等听证参加人了解司法救助的条件、标准方式和工作程序,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近年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办案“三个自觉”,积极主动为民司法,为民办实事,把公开听证“五步法”作为深化检务公开的重要形式,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来源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
文图丨陈长生、赵倩、李克
统筹丨王蓉蓉
编辑丨樊锦悦
审核丨王韬、闫现令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pIsgH4taay6bpxzcx6o7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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