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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听证”零距离, “家门口普法”显温情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一张桌子,几个板凳,近日,郓城县检察院在年近八旬的王某某家中举行了一场简易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采取“上门听证”的模式,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当地村委委员作为听证员,同时邀请了公安办案干警共同参与听证。

  

  公开听证会现场


  把听证会“开到家里”



2021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郓城县武安镇一院落内非法种植罂粟被公安机关查获。据悉,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犯罪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且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王某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铲除罂粟苗,综合考虑犯罪动机、种植数量等情节,检察机关拟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向参加听证的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全面阐述了拟不起诉的意见和理由,并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进行了教育和训诫。

  

  

主办检察官

  

听证员们认真听取了案件情况,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提问,经过评议,听证员们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意见。

  

  

  人民监督员、听证员


听证会后,王某某激动地说:“你们跑了这么远的路,在你们的解释下,国家法律我知道了,我以后再也不种大烟苗了,再也不干违法的事了。”


  把法律宣传“送到门口”



听证活动结束后,检察官联合人民监督员、村委委员现场对村民进行普法宣传,将“上门听证”和“家门口普法”一起进行,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的方式引导村民认识毒品的危害性,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
“我们组织这次上门听证一方面是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已经近80岁,行动不便,身体多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把法治宣传送到群众家门口,用村民身边的案例来深入普及有关非法种植罂粟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正确引导村民认识到罂粟等此类毒品原植物的严重危害性,自觉远离、拒绝毒品,提高村民的懂法、守法意识。” 检察官在听证会后和村委委员进行了交流,希望村委与检察机关共同做好法治引导工作。

  

  

  检察干警向村民发放宣传手册


“检察机关组织的‘上门听证’,我作为听证员参与其中感到责任重大,今天听证会让我们对相关法律也有了进一步了解,下一步村委要在村里组织学习,邀请检察官来为我们进行普法授课,村委要做好对村民的正确引导。”作为听证员的村委委员代表表示。
“检察机关这种‘走出去’‘面对面’的形式非常好,上门听证会后紧跟普法宣传,主动贴近群众,让群众感受司法温度,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为民办实事的有益举措。作为一名律师,我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合力开展好相关普法工作;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我也将认真履职,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发挥好外部监督作用。”人民监督员陈广胜律师表示。

  

  

  人民监督员与村民普法交流

  

今年以来,郓城县检察院着力打造“四创建·四推动·四规范”简易公开听证新模式,充分运用上门听证、远程听证等公开听证方式,积极争取多方支持,结合面对面普法宣传,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不断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郓城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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