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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分院:依托“河长+检察长”机制解决跨界治理难题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正义网重庆11月16日电(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潘强 马弘 蒲昌迅)“以前水面上到处都是漂浮物,又脏又臭,根本不敢饮用。经过治理,不仅让水质大大改善,景色也变得优美怡人。” 近日,望着波光粼粼的青山水库,附近居民高兴地向检察官说起这里的变化。

  青云水库位于长江水系涪江流域,地跨铜梁、潼南两区,占地3000多亩,是一座以人畜饮水、农田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生态、发电于一体的中型骨干水库,也是潼南区小渡镇和铜梁区侣俸镇两地的后备饮用水源。

  一座如此重要的水库,一度面临污染的威胁。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托“河长+检察长”机制,解决了跨界治理难题,让当地群众吃水“无忧”。

  2021年5月底,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四部接到群众对青云水库污染问题的举报,同时收到基层检察院对同一问题的报告。

  “饮用水取水点发生污染,这不是小事!”接到线索后,该院二级巡视员刘千武带领检察官,驱车80余公里,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在当地居民的带领下,他们很快找到了群众所反映的地点。

  “偌大的水库铺满了浮漂、水葫芦、水白菜、绿藻等水生植物,枯枝烂叶等漂浮物密集布满河面,库区沿岸多处散乱停放着废弃船只,岸上有鱼塘养殖水直排入库,库区存在围库湾养鱼及网箱养鱼等可能影响水库水质的违法行为。”时隔近半年,回忆起勘查所见,承办检察官余友前仍颇感揪心。

  检察官们立即着手开展水质标本采集和相关证据收集工作,并利用无人机对水体污染情况进行全方位拍摄取证。随后,经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标本进行生化检测得出结论——该水库断面水质定性评价为轻度至中度污染;因水体中大面积密布的浮萍等造成部分水生生物缺氧死亡,从而导致水环境生态失衡,进一步影响水体净化功能。同时,根据航测资料测算,该水库漂浮物密集区面积超过8万平方米。

  “经过我们初步调查,该水库是横跨两区的综合中型骨干水利工程。由于在治理职责划分上,两区相关部门存在权限争议,因此未及时有效开展日常清污管理,以致水体持续受到污染,并有进一步扩大的风险。”该院检察四部主任刘昌强介绍,“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检察机关必须履行监督职责。”

  6月8日,该院对该污染事件正式立案调查。

  调查找准问题症结后,如何督促职能部门落实治理责任,尽快开展清污,并对这一跨界水库实施联防联控,就成了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方面,我们积极与市级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多次走访市河长办、市水利局,针对管辖争议问题查找依据,明确主管职责。另一方面,我们协调两地相关行政部门加强合作,促进对水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全面整治,统筹推进该水库的长效治理。”刘昌强说,“我们充分依托‘河长+检察长’机制,发挥当地河长在河流管理保护工作中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两地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职能,通过联合巡查,加强对所发现问题的系统分析,督促开展源头治理工作,协同解决跨区域水域管理保护难题。”

  2021年6月28日,就该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该院分别向铜梁、潼南两区水利局和城市管理局现场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严格履职,尽快对水库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并结合跨界水库实际情况,加强区内区外协作,探索建立水库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重庆市河长办、市水利局等部门受邀参加检察建议送达现场会,并就落实检察建议向两地行政机关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提高治理效能,该院又主动联系当地河长办,共同督导具有直接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责任。

  检察建议送达后,得到当地行政机关的积极回应。两区区级河长、分管区领导等分别组织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落实资金、设备和人力,水库清漂及水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随即迅速展开。青山水库漂浮物集中打捞行动涉及水域面积146.5万平方米,其中漂浮物密集区8万平方米,打捞量2500吨,投入资金约50万元。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水库环境综合治理已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在重庆市河长办和市水利局的指导协调下,两区行政机关已就侣俸河青云水库水生态环境跨区协同治理长效机制形成初步意见。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跟踪监督力度,督促两区行政机关积极对接,将跨区域水库水环境治理长效机制落实落地,确保青云水库水清、坡绿、岸美。”一分院副检察长李燕表示。

  据悉,自重庆市检察机关《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出台以来,该院指导辖区各院密切检察机关与河长、湖长工作机制的衔接协调,积极推广“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探索完善行政机关生态环境治理代履行追偿制度,加大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力度,加快生态修复司法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提升河库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目前,辖区10个基层院已全部设立派驻同级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我院与沙坪坝区检察院、基层行政机关正在共建梁滩河生态修复基地。大足区检察院将河段检察官的职能拓展为生态综合保护。辖区河流管理保护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守护好碧水青山正在发挥积极作用。”李燕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cq.jcy.gov.cn/jcdt/202203/t20220324_35966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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