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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看天下》两会特别策划: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法眼看天下》特别节目

  《检察官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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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3日,市人大代表、上海浦东新区金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施政,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林仪明一同走进《法眼看天下》特别节目《检察官在线》栏目,围绕“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话题与听众交流。

  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如何守护好绿水青山和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如何助力超大城市建设,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如何通过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守护千家万户的美好生活?一起来回顾精彩内容。

  

  

  主持人

  

  都说检察官守护老百姓的美好生活,请检察官介绍一下您所在的第八检察部主要是做什么工作的?

  第八检察部又称公益诉讼检察部,主要负责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以及对分院和基层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业务指导。公益诉讼顾名思义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一种诉讼,在我国它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种类型,民事公益诉讼是民事主体提起的诉讼,要求其承担侵害公益的民事责任;行政公益诉讼,是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以及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职责的一种法律制度。

  

  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是“9+6”,“9”是指国家法律层面已经确定的九大领域,包括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军人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6”是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授权上海检察机关探索开展的六个领域,包括城市公共安全、金融秩序、知识产权、个人信息保护、历史建筑保护、红色资源保护等。

  

  

  

  主持人

  

  从刚才的介绍,可以看出来公益诉讼受案的范围很广,而且很多跟老百姓的生活都有着紧密的联系。比如,生态环境的问题,老百姓就非常关注,请问公益诉讼在这方面有什么举措?

  “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有所呼,检有所应,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聚焦生态环境问题,努力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问题。去年全年共立案办理各类生态环境公益诉讼1400件,占到全部案件超过一半,从案件具体类型来看,涉及固体废物处置、黑臭水体治理以及空气、噪声、光源污染治理等多个方面。

  

  

  

  主持人

  

  听说上海检察机关去年办理了一个全国首例进口洋垃圾民事公益诉讼案,可否介绍下情况?

  涉案的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固体废物处置的企业,为了赚取从洋垃圾中提炼金属这样的蝇头小利,它企图通过伪造报关单的方式将一批130余吨的铜污泥伪装成铜矿砂进口,被上海海关查获。这批含有大量的重金属铜污泥就一直滞留在码头上,如果进入环境,必然会给土壤、水等环境要素带来重大损害,甚至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三分院向四个侵权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连带承担对铜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的费用105万元。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请。

  

  

  

  主持人

  

  这个案件2021年被最高检评为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有何意义?

  一是成功运用了民事诉讼上的优势证据规则,使得在刑事案件中没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该公司最终没能逃脱法网,依法承担了民事责任。虽然该公司一直辩称其对进口铜污泥不知情,但是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出示一份关键证据,即四个被告之间有一张货物确认单,确认单上明确记载了该批货物的含水量和价格,稍有专业常识的交易者都能从中看出该批货物含水量远高于铜矿砂,而价格却远低于铜矿砂,所以只能是铜污泥。被告作为长期从事该行当的企业,不可能不知道,法院最终采信了检察机关的证据,认定该公司具有侵权的故意。

  

  二是该案重新确立了这样一种司法规则,即违法进口固体废物者必须为违法行为买单、承担无害化处置的费用。以往,类似情况都是由海关查扣,之后由国家财政负担处置费用,这实际上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来说也是一种侵害,这个案件的判决,改变了这种不合理的状况,为此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和遵循,具有积极意义,中央电视台对此案做了专题报道,产生了较好的普法效果。

  

  

  

  主持人

  

  水环境治理也是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一个重点问题,察公益诉讼在这方面有什么举措?有什么案例可以跟大家一起分享?

  近年来,检察机关重点围绕“一江一河”的生态保护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去年开展了苏州河沿线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主动融入城市水体治理的大格局中,主动对接市河长办,在全市层面全面建立了“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通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执法联动,形成了保护水环境的合力。

  

  这是一个涉及长江大保护的案例,也被最高检评为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崇明岛西南部的长江口上,有一个“东风西沙”水库,是崇明岛70万居民的主要饮用水源。崇明区院的检察官发现,位于水库上游的不足10公里的水域,有企业违规设置了水上过驳作业区,高峰时期每天有近百艘船舶在此作业,这些船有的是装运建筑材料,有的甚至装载化工产品。长江水顺流而下,如果发生污染事故,将给水库的生态环境和取水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崇明区检察机关主动履职,在当地检察机关的协助配合下,与相关行政机关和企业进行诉前磋商,消除存在于在东风西沙水库上游的一个安全隐患,为保障70万崇明老百姓的饮水安全做出了积极努力。

  

  

  

  主持人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近年来,空气异味、噪声扰民、光污染等问题,老百姓投诉量比较大,检察公益诉讼在这几个方面有哪些行动?

  扬尘污染、噪声污染、光污染都是群众感受度比较高的问题,上海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也开展了一些工作。下面和大家简要分享三个案例:

  

  【案例一】2021年初,松江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全息智能办案系统发现松江某个镇的群众对空气质量的投诉特别突出,调查发现,这里存在32个建材堆场,多数都没有办理相关的环保审批手续,风一来就吹得黄沙漫天,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老百姓饱受扬尘污染困扰。于是检察官及时找到当地政府部门,建议其依法履职,对相关堆场及时做出处理。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非常重视,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组织清除了所有的无证堆场,对有证的也要求其及时整改到位,去年年底区检察院还邀请人大代表一起开展“回头看”,大家一致认为整改效果总体较好。

  

  【案例二】2021年6月初,为了保障高考考生有一个复习迎考的安静环境,普陀区检察院针对区域范围的55个建筑工地进行噪声排查,检察官使用噪声监测仪器对违法施工问题进行证据固定。经调查发现,辖区内有2个工地和3个道路施工点在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违规施工作业,现场检测的噪音值在80分贝以上,而周边50米范围内均存在居民小区,违反了《噪音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规定。检察官当即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并告知其情况,之后制发检察建议并协助相关职能门开展联合行动,确保相关工地停止夜间施工,为考生备考提供安静的环境。

  

  【案例三】去年8月,青浦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全息智能办案系统发现,辖区内部分商场沿街LED电子屏、餐饮店广告牌、工地塔吊等照明设施存在夜间照明时间过长、亮度过高等光污染问题,检察官进行实地勘察取证,通过数字照度计等检测工具,对相关光污染问题进行固证。发现一些LED广告牌的亮度、照度远远超出上海市地方标准(《上海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之后,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环保、绿容、城管等多部门采取联合执法,对一些违规设置的广告牌进行拆除,对一些LED屏和工地探照灯通过调低亮度、调整关闭时间等方式进行整改,解决了困扰群众的一个难题。

  

  以上介绍的这三个案件虽然都是小案件,案情也比较简单,但公益诉讼检察官认为在保护群众利益这件事情,一点都不小,一点都不简单。

  

  

  

  主持人

  

  我注意到刚才几个案件中都涉及到公益诉讼检察官夜间加班,请问这是否是常态?

  不能说是常态,但有时也是需要的,公益诉讼是一项全天候、全流程的业务工种。全天候是指不管白天黑夜、刮风下雨,只要有需要,检察官都有可能需要出去调查取证,比如刚刚提到的噪音污染、光污染只能在夜间检测。所以,这项工作户外作业特别多,很多时候公益诉讼检察官不是在现场调查就是在调查取证的路上;全流程是指从发现案件线索,到调查取证,到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最后再到起诉,都是由公益诉讼检察官一手完成,所以这项工作对检察官综合能力的要求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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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点评

  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感谢检察官们的辛勤付出。同时也看到了检察官办案过程中的难点,工作繁杂,调查取证难,从垃圾到水污染到光污染,真正做到了问需于民,为民办实事,给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点赞!

  

  

  

  主持人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检察机关在办理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案件方面有没有什么典型案例?

  食品药品关系群众健康,一直是公益诉讼办案的重点,去年检察机关共办理了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案件271件。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食药领域一直积极探索在公益诉讼中提出惩罚性赔偿,对不法生产经营者实施经济制裁。

  

  三分院办理诉杨某、金某销售假药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首次适用2019年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对被告提出十倍惩罚性赔偿。杨某、金某在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明知销售的两款治疗冠心病的药品是假药的情况下,销售经营持续1年多,金额达30余万。消费者长期服用这种假药,很可能因为延误治疗而发生猝死。为发挥公益诉讼的惩戒作用,三分院对两被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主张十倍的惩罚性赔偿。

  

  

  主持人

  有关惩罚性赔偿的性质和意义,可以展开说说吗?

  去年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了“惩罚性赔偿”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民事责任,一般的民事责任承担都是以“填平”为原则,即原告受到多大损失,就提出多少的损害赔偿。但惩罚性赔偿除了有救济的功能外,更具有惩戒的性质,是为了制裁侵权人的恶意侵害行为,而提出赔偿金额远高于实际损失的一种诉请。

  

  由检察机关来提出惩罚性赔偿是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法律实践,可以克服消费者个体调查、举证能力不足的问题,可以凭借专业的调查力量,在查清侵权人全部违法事实的基础上,基于其全部的销售金额而提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具有威慑力的惩罚性赔偿诉请,这样既让被告真正感受到不顾公众健康、从事不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也对潜在的违法者以警示和告诫,这样才能让最严格的食品药品法律监管体系落到实处,体现中央关于“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主持人

  

  上海是一座超大型城市,打造宜居安居之城,安全是第一位的。2020年6月1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将“城市公共安全”作为第一个需要拓展的领域授权上海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探索实践,检察机关目前做了哪些工作?

  安全是城市治理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在涉及城市公共安全的一些重要领域,比如电瓶车充电引发火灾、高空坠物、窨井盖吃人、无障碍出行等方面,办理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42件。

  

  一是通过公益诉讼守护老百姓的居住安全。检察机关针对电瓶车火灾事故呈上升态势先后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第一阶段通过公益诉讼督促相关基层行政机关落实《消防法》等法律的规定,对飞线充电、堵塞楼道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以及加强日常巡察教育等;第二阶段针对电瓶车改装问题加强监督,一方面是针对线上销售改拼装电动车的平台和网店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督促其下架问题商户和问题产品;二是针对线下提供改拼装服务的门店,推动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和督促整改。通过线上线下双管齐下,从源头上减少改拼装电动自行车的爆燃风险,守护老百姓的居住安全。

  

  二是通过公益诉讼守护老百姓头顶上的安全。市检察院组织黄浦、闵行、奉贤、长宁等区院开展调研排摸,了解辖区内存在高坠风险、问题久拖不决等情况。其中,闵行区检察院开展实地调研27次,排查6个街镇8个住宅小区发生过外墙面大面积空鼓、开裂、脱落的情况。鉴于产权归属、民事责任认定等方面的情况比较复杂,检察机关邀请相关主管部门、街镇、居委以及业委会代表等共同召开听证会,查明外墙脱落原因,明确相关行政职责和民事责任,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和指导业委会和物业企业采取应急防控措施,制定修复方案,避免脱落问题再发生。据了解,8个小区中已经有4个完成了修复,还有的也已通过了修复方案。

  

  三是通过公益诉讼努力守护特殊群体的出行安全。检察官发现,在城市的马路上,盲道平时都被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所占据,视障人士根本无法使用,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残疾人群体的利益。检察机关根据最高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无障碍设施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一方面推动相关单位进一步强化对违法占用盲道的日常执法,另一方面也推动相关责任主体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这项工作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于残疾人保护工作的进一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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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点评

  检察公益诉讼能够破解老百姓生活中的难题,让弱势群体感受“无障爱”,提升弱势群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同时具有社会价值取向有导向功能,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为建设宜居安居之城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持人

  

  检察机关是如何做好公益诉讼为民办实事的工作?

  一是要提升自身能力入手,锤炼为民办实事的本领。一方面是法律运用能力,公益诉讼涉及领域越来越广,而且每个领域专业性都很强,不仅对检察官的学习能力和办案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是技术运用能力,在公益诉讼中大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二是要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联动,在保护公益上形成合力,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参与。

  

  

  

  主持人

  

  老百姓如果要向检察机关提供损害公益的线索有哪些渠道?

  大家可以在“随申办市民云”中的“检察为民”栏目中找到“公益随手拍”小程序,也可以关注“上海检察”微信公众号,通过“12309—公益诉讼”栏目找到我们,欢迎大家向我们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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