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纯干货!这期讲座聚焦洗钱罪的刑法修正与典型案例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5月14日,第十期上海金融检察讲坛开讲!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罗曦受邀担任讲师,围绕“洗钱罪的刑法修正与典型案例解读”主题,就《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犯罪的修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对洗钱犯罪典型案例的发布等内容进行授课。

  

  全市各级院经济金融检察部门干警以及上海海关、上海海警总队、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大金融机构反洗钱团队近500人参加。

  

  干货满满

  这份笔记不容错过

  ↓↓↓

  一、洗钱犯罪发展与新形势——反洗钱法修改、刑法修正案(十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

  修改内容


  01

  删除“明知”不等于不要求主观认识,帮助洗钱行为要求对上游犯罪有认识

  02

  自洗钱入罪,数罪并罚

  03

  大洗钱概念。草案说明:刑法第191条、第312条等规定的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包括所有犯罪

  04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否“自洗钱”有待明确

  05

  删除罚金刑比例,加大处罚力度,避免空罚

  


  我国反洗钱立法:

  行政立法与刑事立法相结合


  行政立法:

  ➤2007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洗钱法》,即将作出全面重大修改

  ➤2017年9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的意见》

  ➤2021年4月15日 央行《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

  

  刑事立法:

  ➤1997年《刑法》:第191条洗钱罪,上游犯罪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

  ➤2001年《刑法修正案(三)》:第191条洗钱罪,上游犯罪增加恐怖活动犯罪,单位犯罪增加情节严重。

  ➤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第191条洗钱罪,上游犯罪增加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犯罪手段增加将财产转化为有价证券。

  第312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过去为“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第191条洗钱罪;加大打击力度,自洗钱入罪。

  

  二、最高检、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解读

  检察机关

  工作要求

  各刑事检察部门在洗钱罪七类上游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中,同步审查帮助行为及下游行为是否构成洗钱罪,发现洗钱线索的也应当一并办理,切实承担起办案主体责任。

  

  2020年检察机关洗钱犯罪逮捕和起诉数量有明显提升,全年共批准逮捕洗钱犯罪221人,提起公诉707人,较2019年分别上升106.5%和368.2%。

  案例挑选

  1.兼顾各类上游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

  

  2.兼顾常见洗钱手段:取现、银行转账、同柜存取、开立票据、购买房产、投资经营、投资理财、利用比特币洗钱

  

  例如,利用比特币洗钱的常见手段

  

  3.明确法律适用争议:洗钱犯罪的主观故意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范围、上游犯罪持续过程中能否认定洗钱罪、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的关系

  目前与第191条和第312条的司法解释正在进一步制定中

  

  上海金融检察讲坛

  

  

  为大力推进上海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全国证券期货办案基地作用,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专业能力强的金融、知产办案队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专门举办上海金融检察讲坛,邀请科研院校的知名学者、行政监管部门的专业人士以及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作为主讲人,着重围绕金融、知产领域最新的监管政策、前沿的理论动态以及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内容等,对上海市检察机关金融、知产案件办案人员进行专业化的教育培训。

  

  往期回顾

  ➤如何有效打击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听听专家怎么说

  ➤商业秘密如何保护?一起关注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这部新修订的《证券法》意义不简单,检察官们都在抓紧学!

  ➤猴子拍摄的照片、AI生成的内容是否受法律保护?这个知产讲座很有料!

  ➤跨学科角度解析资本市场犯罪案件,听听这位教授怎么说?

  ➤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最新监管政策是什么?

  ➤科创板开市!金融检察官这样来“充电”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QClFTPNtZtLsOZcZdV0giA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