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落实“三个规定”有关情况
(记者陶强)日前,天津市检察院向社会通报检察机关2021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
通报显示,天津市检察机关“逢问必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2021年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835件,其中涉及司法办案674件,占比36.7%;其他事项1161件,占比63.3%。经甄别研判,记录报告内容多为对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过问了解,以及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督促,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确属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事项14件14人。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全市各级检察院把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通过谈心谈话、个人自查事项填报等方式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认定,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相关要求。
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市各级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细化完善办案过程中告知制度、线索移送、强制记录填报等工作制度,为常态化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助推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为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凝聚共识,天津市检察院印发“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汇编,组织聆听廉政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以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为镜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0余场次,推动“三个规定”等制度入脑入心。全市各级院检察长带头深入党政机关、学校、社区开展“三个规定”宣讲80余场次;组织开展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媒体作品集中展播,推出动漫、漫画、H5等新媒体作品104件,总点击量超过22万余次,持续提升社会公众知晓率,增进社会各界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理解和支持。
(原标题:2021年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835件,36.7%涉及司法办案 天津:通报落实“三个规定”有关情况)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3/t20220325_5502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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