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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司法鉴定人出庭为案件突破提供技术支撑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南茂林 通讯员毛奕宏)近日,根据法院出庭通知,甘肃省兰州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指定司法鉴定人朱同、葛妍萍出庭作证。这是该院自2007年鉴定中心成立以来,首次指定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是指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司法鉴定人经法院依法通知,在法庭上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从鉴定依据、鉴定步骤、鉴定方法、可靠程度等方面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在法庭上当面回答质询和提问的行为。”朱同介绍。

  2020年11月,兰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案件经历两次退查后仍然达不到起诉标准。2021年3月,办案部门委托该院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的2部手机及40段监控视频进行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检验。据葛妍萍介绍,鉴定中心3名司法鉴定人在2021年4月29日共同完成了涉案手机和监控录像的检验报告。

  “结合本案死因鉴定意见,可充分证明被告人存在虚假供述、伪造现场等情形,并证明其行为致被害人机械性窒息死亡,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检验报告对被害人受到致命伤害的时间推定也精确到了半小时以内。”办案检察官说,2021年5月21日,兰州市检察院以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所以延长了办案期限。

  一审开庭前,被告人辩护律师对视听资料检验报告中罗列的3个时间段、2个时间节点的声音辨听检验记录提出质疑,认为无法辨听,也无法确定监控视频中的声音来源。

  庭审过程中,2名司法鉴定人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两个专业角度先后阐述了鉴定依据、鉴定程序、检材来源和鉴定方法,回答了公诉人、辩护人提出的问题,向法庭说明了鉴定引用的全部截图和文字说明,并提交了书面意见。

  “本案作为零口供案件,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证据相互结合印证,对案件事实的还原发挥了重要作用。鉴定人通过充分挖掘检材中的图片、聊天记录、浏览器搜索痕迹、应用软件打卡等信息,还原了案件真相,发现了前期侦查环节中很多被忽略的细节。”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为,鉴定人从幕后走到庭前出庭作证,从专业知识层面,就司法鉴定相关情况进行答疑解惑,明确了鉴定环节上的各种专业问题,让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律师、旁听群众对技术性证据有了全面了解,为案件的定罪量刑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原标题:鉴定专家从幕后走到庭前 甘肃兰州:司法鉴定人出庭为案件突破提供技术支撑)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1/t20220112_5414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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