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未成年人撑起司法蓝天|“检医协作”吹散未成年被害人心头阴霾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张兴民 通讯员杜婉婷)“孩子比以前开朗多了,心理医生和检察官还对我进行了家庭教育,我今后一定会好好陪伴孩子,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日前,一起性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小雨(化名)的母亲在和孩子接受心理疏导后,给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发来信息。
不久前,平房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小雨未满14周岁。检察官在办案中,注意到小雨在案件发生前后均有自伤行为。通过询问其母亲,检察官得知夫妻二人平时忙于工作,疏于对小雨关心照顾,加之小雨性格孤僻,致使小雨有了自伤行为。
对此,该院检察官迅速与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沟通相关情况,并于今年5月9日带领母女二人到医院,安排专业心理医生对母女二人进行心理疏导及心理教育矫治。“有人倾听我内心的想法,感觉心里轻松了不少。”心理疏导激发了小雨内心的正能量,让她心态发生了积极的转变。
以此案为契机,该院与医院方围绕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针对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开展多方面合作进行了探讨交流。医院方承诺,将最大限度协助检察机关做好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救助,并对监护人进行专业的家庭教育心理指导,促进未成年人阳光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206/t20220615_5598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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