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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南区:助当事人撤销25年“名存实亡”的假婚姻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结婚两个月,新娘突然“人间蒸发”,是骗婚逃跑还是遭遇不测,抑或另有隐情?检察官千里奔赴,查明真相,彻底解决了困扰新郎一家25年的烦心事。

  寻找“消失的新娘”

  

  办案人员在分析研究案情

  

  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就此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新娘“人间蒸发” 家庭悲剧上演

  “明摆着是假婚姻,民政部门撤不掉,法院又不受理,这对我们家的影响太大了,要不是检察院介入,还真解决不了这事儿。”为解除哥哥这桩“名存实亡”的婚姻,奔波多年的王英在听证会后如释重负地说。

  时间回到二十多年前。当时二十七八岁的王申跟着父亲在外地做建筑工程。一位四川工友主动找到王申爷俩,说王申正当年,还没有娶妻,愿意帮他说个“川妹子”。双方一见面,王申就相中了长相姣好、爱笑健谈的刘兰,王家人也对她非常满意。双方商量好彩礼和婚期后,很快便办了酒席,申领了结婚证。

  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婚后两个多月的一天清早,刘兰突然不辞而别,家里人四处寻找都没有音讯。后王家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查询发现,刘兰结婚时所用的身份证号是假的。王申一家这才意识到,这是遇到了骗婚!

  原本还沉浸在新婚喜悦中的王申由此一蹶不振,精神状况每况愈下,不久就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家庭遭逢变故,王申的父亲没几年就郁郁而终,母亲也大病一场,此后就长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了。已经出嫁的王英扛起了照顾家人的责任,成为王申的法定监护人。

  “起初村委会帮助我们申领了低保,还能维持生计。但后来,低保审核手续更严格了,已婚的申请人必须证明配偶的财产状况。村委会开具的我嫂子下落不明的证明不算数了,按照规定,只有撤销婚姻登记才能继续申领低保。”王英告诉记者。

  这每月一千多元的低保费就是王申娘俩的保命钱。自2018年开始,王英便踏上了为哥哥解除婚姻关系的坎坷道路。她先是到民政部门替哥哥申请办理协议离婚,却被告知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否则无法办理,并告知王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王英起诉到法院后,同样是无功而返。因为公安系统里没有“刘兰”的身份信息,起诉离婚无法进行下去,王英只得撤诉。

  此后,王英又尝试通过行政诉讼诉请民政部门撤销婚姻登记,但因为婚姻登记已有20多年了,已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也不予受理。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等诸多维权手段,也都因为刘兰登记的身份信息是假的而行不通。由此,这场解除婚姻登记的维权之路陷入了僵局。

  入村普法宣传 察觉案件端倪

  2021年9月,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任子聪与同事一起入村进行普法宣传时,听乡亲们说起此事。虽然只是些只言片语,但细心的她还是敏锐地察觉到这起案件可能“悬而未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任子聪随即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找此案的资料,并联系上王英进一步了解情况。

  “本来我已彻底不抱希望了,检察院主动找到了我,我心里一下子就豁亮了。不论结果怎样,能给我们个机会也是好的。”王英对此非常感动。

  考虑到案件时间跨度大、法律关系复杂,津南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项勇和任子聪等人一起组成办案团队,决意啃下这块“硬骨头”。

  办案团队先是前往王申所在的津南区小站镇南付营村了解情况。当地村民证实了王英的说法,刘兰确实在过门后没多久就跑了,造成了王家现在的惨状,很多村民认为刘兰就是骗婚。但因刘兰与村民几乎没有接触,所以他们也无法提供更多的信息。加之当年一手操办这桩婚事的王父已经去世,介绍人也早已下落不明,一时间线索中断。

  无论是骗婚而逃,还是遭遇不测,突破案件的关键是确定刘兰的真实身份,找不到她一切都无从谈起。为了查明刘兰的真实身份信息,办案团队来到津南区档案局,调取了刘兰与王申的婚姻登记档案。在诸多档案中,一份年久发黄的《婚姻状况证明》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证明上盖有“苍溪县双田乡人民政府户口专用章”及“苍溪县双田乡舒家村村民委员会”的公章,这成为寻找刘兰的唯一线索。

  任子聪查询发现,苍溪县远在数千公里之外的四川省广元市的山区。去还是不去?项勇考虑后决定,难度再大也要去,即便找不到刘兰,也有可能找到新的线索。正是这个决定,最终让这起案件峰回路转。

  千里追踪寻访 找到“消失的新娘”

  项勇、任子聪一行乘高铁、倒绿皮火车,再转长途汽车,辗转多日终于抵达四川省苍溪县。当地检察机关对调查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派员一起赶往刘兰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双田乡舒家村”。

  二十多年过去了,彼时的舒家村已经不在。因行政区划调整,舒家村现已合并到如今的陈干村了,村里原先的工作人员也已经退休或离职。检察官只能逐门逐户地找村里老人打听消息。其间,偶然路遇了陈干村的现任村支部书记。

  这位村支部书记恰好是以前舒家村的老人,熟悉村里的情况。当他看到检察官拿出的刘兰的照片时,立刻就辨认称“是我们村的”,并带领检察官前往刘兰的家中。

  “刘兰的母亲已经七十多岁,独自坐在昏暗的屋内,她承认照片上的人是自己的女儿,但对我们的其他问题始终闭口不言。我们转变方向,找周边的邻居了解情况,有村民反馈了一条重要线索,说刘兰可能已经在外地结婚生子了。”任子聪说。

  有了这条线索,检察官再次面对刘兰的母亲时就从容多了。检察官对其言明利害,指出刘兰可能构成重婚罪,必须找到她本人加以解决,再加上村里人的劝说,老人终于同意配合调查。由此,检察官联系到了刘兰外出打工的哥哥,他表示愿意帮助联系刘兰。

  功夫不负有心人。项勇一行人在返程时接到了刘兰的哥哥打来的电话:“她现在住在张家口,电话是……”至此,检察官终于找到了这位消失了25年的“新娘”。

  《指导意见》破局 撤销婚姻登记

  回到天津的任子聪立刻给刘兰打去电话。不出所料,刘兰不愿配合,说以前的事不想再提了。由于当时正值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当面沟通,任子聪就反复给刘兰打电话做工作,耐心讲明其中的法律利害关系和对双方造成的影响。

  “当我们从她口中得知,她在张家口已再次结婚并生育了两个孩子时,我们就把劝解重点放在了她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上,详细阐明其行为的性质、后果以及对孩子可能造成的影响,告知她配合撤销婚姻登记对减轻刑事处罚的影响,让其权衡利弊。”任子聪介绍。

  好不容易等到了刘兰的态度有所转变,但津南区检察院在与民政局进行沟通协商时,对方却表示,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两种,即胁迫结婚或隐瞒重大疾病,并且存在这两种情形的婚姻都需要向法院起诉撤销,民政局不具备主动撤销婚姻的职权。

  “正当案件陷入僵局之时,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可以说是恰逢其时,其中明确规定了虚假婚姻登记的撤销流程,为我们制发检察建议、监督民政部门撤销虚假婚姻登记提供了法律依据。”项勇说。

  2022年3月中旬,津南区检察院就此案召开撤销婚姻登记争议化解听证会。由于疫情防控原因,刘兰不能到天津的听证会现场,她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了此次听证会。

  听证过程一波三折。刘兰和王英二人情绪起伏较大,一度剑拔弩张,争执不下,听证会多次中断,好在负责主持的检察官早有预案。检察官在耐心劝解的同时,紧紧围绕刘兰使用虚假身份进行结婚登记这一关键情节,出示证据,让事实说话。最终,刘兰不再辩解,表示“愿意配合撤销婚姻登记”。

  会后,津南区检察院依据《指导意见》,向民政局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刘兰与王申的婚姻登记。

  津南区民政局立即响应,同时指出,无论是最高检联合三部门出台《指导意见》,还是基层检察院在实践中积极扩展法律监督范围,都是依法能动履职的生动体现。检察机关既审查监督行政行为,还通过公开听证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满足了群众的合理诉求,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对于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3月24日,津南区民政局依据《指导意见》和检察建议的具体要求,办结了王申、刘兰的撤销婚姻登记手续。

  王申所在的南付营村村民们听说这件事后,奔走相告,都替王家人高兴。该村村支部书记陈欢说:“检察院帮助村民解决了这件烦心事,不仅给了当事人一个满意的交代,也替我们村委会解决了难题,为我们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记者了解到,津南区检察院已将刘兰涉嫌重婚罪的线索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陶强)

  相关链接

  人民检察院办理当事人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应当依法开展调查核实,认为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发现相关个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线索、监督立案查处。

  人民检察院根据调查核实认定情况、监督情况,认为婚姻登记存在错误应当撤销的,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

  民政部门收到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事实认定相关证明、情况说明、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等证据材料,应当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撤销相关婚姻登记。

  民政部门决定撤销或者更正婚姻登记的,应当将撤销或者更正婚姻登记决定书于作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同时抄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

  

  扫码阅读《指导意见》全文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206/t20220601_5588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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