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城郊地区:实质化审查严把减刑关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陈会芳 周利)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城郊地区检察院驻湖北省琴断口监狱检察室经对文某减刑案的一系列严格证据审查,认为监狱对文某提请减刑幅度不当,建议从严掌握。该建议被监狱和法院采纳,文某最终被法院裁定减刑二个月。
减刑案件的证据材料内容繁多、种类复杂,根据其综合判断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是否符合减刑条件,需要在证据审查中严把实体条件关。为此,驻湖北省琴断口监狱检察室积极开展减刑实质化审查,探索出了“清单式办案法”,即检察室以《减刑案件法律监督提示函》为载体,一方面要求监狱严格按照刑诉法规定收集案件证据并说明证据的来源、提供人、提供时间,以确保证据真实、全面、有效;另一方面,清单式列举监狱需要移送提交的证据材料,从整体减刑材料、计分考核材料、履行财产性判项情况材料等4方面37项内容进行详细的提示,指导监狱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减刑案件证据体系。
2021年12月,琴断口监狱拟对文某提请减刑五个月,并向驻监检察室征求意见。文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涉案赃款500万元继续予以追缴,但其服刑时仅缴纳了罚金和追缴赃款1万余元。综合考量文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刑履行情况等因素后,检察室认为,监狱对其提请五个月减刑幅度不当,应从严掌握在三个月以内。该意见被监狱和法院共同采纳。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6/t20220623_5606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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