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专项整治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
记者日前从吉林省纪委监委获悉,在为期3个月的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专项整治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排查出相关问题线索89件,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究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诫勉谈话8人、批评教育12人。
本次专项整治以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业态经营管理、投资入股等6类问题为重点,将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等事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人员纳入整治范围。
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吉林省纪委监委督促全省174家单位对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公职人员主动填写违规牵涉“小额贷”情况报告表。
“我们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对报告表逐一甄别审核,发现12人存在违规行为、26人存在瞒报漏报问题。”吉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省纪委监委成立8个检查组,对3个地区、14个省直部门、4家省管企业和4所省属高校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发现报告表填写不够规范、内容不完整,随机抽查范围不符合要求,甄别核实不够细致深入等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立即整改。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插手小额贷款公司涉诉案件;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主任科员魏庆大违规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获取非法利益……为强化震慑,吉林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有的利用职权介入‘小额贷’案件审判、执行过程;有的违规入股‘小额贷’公司,参与经营管理;有的违规向‘小额贷’公司投资。”吉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就是要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吉林省纪委监委坚持边整改边推进,针对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要求各地区部门单位发现一起清退一起,对拒不清退或拖延清退的严肃追究问责。同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日常监管,规范民间信贷行为。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研究起草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推动地方金融业态监管法治建设,并约谈100余家小额贷款公司,督促其依法合规经营。(记者 李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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