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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进行2022年第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最高检进行2022年第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 张军强调

  以科学管理促高质量检察履职

  “分析研判关键在‘商’,目标在‘治’,要通过对检察业务数据变化的深入分析,精准找出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短板和弱项,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推动各级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办理的每一类案件、每一起案件中。”4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召开会议,分析研判第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扎实做好第二季度检察工作,把4月11日中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部署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审查逮捕、起诉案件质量持续向好”“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办案质量总体向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推进,公开听证数量成倍增加,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质效提升”“公益诉讼诉前整改率持续向好,新领域立案数量及占比均大幅上升”“信访总量、重复访数量明显下降,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成效明显”……与会人员研判认为,第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表明,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形成的少捕慎诉慎押国家刑事司法政策和能动检察办案理念在检察履职办案中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落实了检察责任、贡献了检察力量。

  “‘案-件比’降低,案件办结率应该提高,而实践中反而下降,说明部分案件存在利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时限变相延长办案时间的问题”“要对重罪案件逮捕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依法从严追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稳定”“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发现行贿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将犯罪问题线索移送监察机关”“加强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上游犯罪案件同步审查是否有必须追诉的洗钱犯罪,坚决做到应追诉尽追诉”“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监督着眼点不能局限在‘纸面服刑’,要高度重视‘乱作为’转向‘不作为’苗头问题,谨防造成该减不减,该放不放”……肯定成绩的同时,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相关办案工作作了实事求是的剖析。

  “今年是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对于第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反映出的问题,各业务条线要格外重视,同时要通过不断深化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遵循司法规律,提升办案质效,推动实现对检察办案的科学管理!”针对业务数据反映出的苗头性问题、普遍性问题,张军同与会院领导及业务厅局负责人共议改进举措,对一些重点工作提出“破题”要求——

  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执法司法机关已进一步形成共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合力效果进一步显现。与此同时要认真研判相关办案数据大幅升降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注重做好不捕不诉的“后半篇”文章,加大“非羁码”的推广使用力度、完善涉罪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工作衔接机制、促进涉案合规企业强化监管。

  以办案为中心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加大对民事审判的监督力度,对于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依法提请抗诉。加大对行政检察的指导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回头看”嵌入公益诉讼常规办案流程,对已办结重点案件通过抽样“回头看”,努力把公益保护做实、落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立足检察履职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落实落地,促进社会治理。以滚石上山的韧劲,持续落实“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和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等制度,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不断提升上级检察院业务能力、指导能力。上级检察院要找差距、摆不足,不断自觉提升督导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履职监督办案的能力,遵循司法检察规律,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领导、督导和帮扶,促进基层检察院工作质效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最高检要指导各级检察院正确灵活应用民事、行政、刑事、公益诉讼等检察手段,促进疫情防控的体系化治理,护航“依法抗疫”顺利开展。

  提升业务数据采集的智慧化水平。要加强业务数据的日常监控审核,加大对异常数据的发现、审核、纠正力度,确保业务数据可靠、好用,让检察业务数据成为“法治晴雨表”。科学调整数据指标,加快推进办案期限智能化管理建设,通过科学“加压”,提升办案质效。综合分析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相关办案数据,科学设立相关案件指标,为推动相关立法提供有据可查的有力支持。

  最高检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和最高检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商。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tt/202204/t20220414_5541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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