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深化城市社区干部薪酬体系改革 激活干事动力
近年来,兴义市以薪酬体系改革为抓手,构建社区干部“基本工资+绩效奖金+集体经济发展贡献报酬”管理体系,着力推动社区干部队伍薪酬、绩效、奖励三方面变革,把“死工资”变“活报酬”,激发社区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动力,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提供坚强人才保证。
聚焦职责,定岗定级定档分薪酬“梯度”。出台城市社区常务干部薪酬等级管理方案,建立“岗位报酬=基酬*岗位系数+年限工资+学历工资”机制,分梯度量化岗位类别、工作年限、学历薪酬,将社区常务干部薪酬等级划为3岗13级41档,科学设置“正职、副职、其他常务”3类社区干部岗位,拉开岗位基酬差距,分别按岗位、工作年限设置系数差为1%的13级岗位,按照工作满一年增加30元工龄工资分设41档增资明细,并设定研究生、本科、专科学历工资,增强岗位竞争力,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向社区汇聚。
聚焦实绩,考严考准考实定绩效“等次”。由街道党工委统筹,以奖励性绩效为主,按社区干部当年岗位报酬总额的15%确定,根据社区重点工作内容细化制定考核办法,按照日常管理、年终考核明确考核占比,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1:8:1比例,将考核等次划分一、二、三等,每个等次之间绩效差不低于1000元。严格考核标准,鲜明奖优罚劣干事导向,对被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处分、被司法机关调查处置或工作犯有重大过错的,直接取消绩效奖金,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奋进担当。
聚焦贡献,明责明效明益建捆绑“机制”。探索建立社区领办、创办的企业、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年度经营性收入与社区干部贡献报酬捆绑挂钩机制。按照不高于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总额10%的比例抽取社区干部贡献报酬,由社区干部集体研究,经社区“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程序通过,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后,根据贡献大小进行二次分配,推动形成社区干部与集体经济发展责任风险共担、收益红利共享的良性机制,激发社区干部主动谋发展、主动干工作的内生动力。
原文链接:https://www.gzzzb.gov.cn/cmsFront/contentFront/105000/11201030/1655781157275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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