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改革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核心提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用好改革这一法宝。要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也提出,要“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我们要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重要性,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新发展阶段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乡村振兴是破解新时代“三农”问题的总抓手。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发展,工作可谓千头万绪。抓住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就等于抓住了农村生产关系中的主要矛盾,也就抓住了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进入新发展阶段,必须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要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仍然是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同时,稳妥慎重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和宅基地及农房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切实落实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房屋使用权。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根据法律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努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事关农民的根本利益。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完善集体产权权能,有助于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权利,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使农民共享农村改革发展成果,是维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也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的有效途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其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文件和政策。目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大多数农村发展村级经济、增加村民收入、维护村民利益的重要组织形式。未来,我们要用好改革成果,不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着力点。
健全体制机制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在现代化进程中,能否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然是社会主要矛盾的集中体现,农业农村仍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突出短板,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步伐跟不上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现实仍然存在,城乡要素交换不平等、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平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向改革要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我们要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镇化规律,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旧的城乡二元化格局,尊重乡村在现代化中的主体性,重新认识和发掘乡村功能和价值,从而形成工农城乡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格局。当前,要顺应城乡融合发展大趋势,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在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构建起城乡相互融合和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要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乡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体制机制。总之,要清除阻碍要素下乡各种障碍,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运用系统思维推动农村改革取得新突破
“三农”工作具体又复杂,改革中涉及的利益也错综复杂。一些涉及农民基本权益的改革,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在推动农村改革的方法上,要坚持系统观点和系统思维,坚持各项改革措施联动,同时用好改革试点试验手段,推动农村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的要求去做,“必须看准了再改,保持历史耐心” 来进行。同时,深化农村改革要注重政策配套和配合,形成改革措施联合联动、改革系统整体效应,发挥改革的根本动力作用,有力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魏捷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dkll/20220621/701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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